通知公告

关于征集中科院与土耳其科技研究理事会2023年度合作研究项目的通知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 2022-03-23
各科研单元:  
       根据我院与土耳其科技研究理事会(TUBITAK)签署的谅解备忘录,双方2023年将共同支持不超过4个合作研究项目,现面向全中科院征集。  
 
       一、项目说明
1. 征集领域:航空航天技术(Aerospace Technology)、纳米技术(Nanotechnology)。在此两个领域范围内,优先资助领域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方面:
航空航天技术: photoelectric detectors and imaging devices, satellite platform technologies, space optical technologies, space science and astronomy.
纳米技术: advanced materials, nanosensors, nanophotonics, organic semiconductor, supramolecular chemistry.
2. 项目年限:不超过3年,于2023年1月启动,2025年12月底前结束。
3. 资助方式及标准:该项目经费主要用于资助科研人员交流费用,少量经费可用于开展合作研究。中方对每个合作研究项目的资助额度不超过90万元,分3年向项目承担单位拨款。原则上派遣方承担国际旅费和保险,接待方承担当地旅行、住宿和科研等费用。 
 
       二、申报要求  
1. 申报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5月23日截止
2. 材料要求:申请人通过院ARP国际合作模块中的“国际伙伴计划”填写可行性报告,其他形式的申报将不予受理。
3. 中方申请人须有明确的土方合作伙伴和机构。中方申请人单位应为中国科学院下属单位,土方合作伙伴单位应为土耳其大学、研究机构、公共机构或企业。中方申请人向中科院递交申请的同时,土方合作伙伴须同时向TUBITAK递交申请,中方或土方单方递交的申请不予受理。
4. 正在执行中科院其他国际伙伴计划项目且于2022年12月31日前未结题的,不能申请2023年度合作研究项目。   
5. 每个院属单位申报项目数不超过1项。 
 
       三、评审和立项
1. 双方将对项目申请分别进行评审,并根据双方的评审结果协商确定资助项目。
2. 资助项目将于2022年10月份确定,双方将各自通知获得资助的项目承担单位。  
3. 中科院将向获得资助的项目承担单位发放立项通知。
 
有意向申请的人员须于2022年4月6日前提交项目简介(500字左右)和中英文汇总表(附件1、附件2),发送至国际合作处席莹琨,抄送任琳,经研究院内部初审通过后方可正式填报申请。
 
       四、联系人  
合肥研究院国际合作处:席莹琨、任琳
电话:0551-65591064
邮箱:xiyingkun@ipp.ac.cn; renlin@hfcas.ac.cn
 
国际合作局亚非处:齐凯璇 
电话:010-68597526 
邮箱:kxqi@cashq.ac.cn
 
土耳其科技研究理事会: K. Melike ERGüN 
The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Research Council of Turkey (TUBITAK) 
电话:+90 312 298 1799 
邮箱:melike.sevimli@tubitak.gov.tr
 
附件(点击标题下载):
1. 项目汇总表(中文)
2. 项目汇总表(英文)
 
国际合作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