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征集2023年度第二批次中科院国际人才计划项目(PIFI)的通知

文章来源: 任琳 发布时间: 2022-06-08
        根据《中科院国际人才计划管理办法》(见附件1),现启动2023年度中国科学院国际人才计划(PIFI)第二批次征集工作。本次征集项目包括:国际杰出学者、国际访问学者(含延续项目)和特需外国人才项目。
具体申报事项请参考《2023年度中国科学院国际人才计划申报要求》(见附件2)。       

一、申报方式:
1. 由项目负责人(即院内中方合作者)在新一代 ARP 系统“国际人才计划”模块填报申请,不接受纸质件申报材料。填报路径: 国际合作-国际人才交流计划-PIFI-申请填报/延续申报,并按要求上传相关附件,完成后提交研究院国际合作处审核。
2. 申报前提:项目负责人须先激活本人在院国际人才交流平台(http://international-talent.cas.cn)账号并完善英文简历后,方可通过新一代ARP系统填报PIFI项目申请。

二、材料要求:
填写新一代ARP系统中各类项目对应的申请材料,根据申报的项目类型不同。要求每个附件文件逐一编号和命名,并转化为PDF版本后合并为一个压缩包上传。需上传的附件材料应包括:
1. 国际杰出学者、国际访问学者 
①外国专家亲笔签字(或电子签名)的英文申请表(见附件3);
②外国专家近期免冠证件照;
③护照身份信息页扫描件(护照须在有效期内);
④英文合作研究计划;
⑤个人简历;
⑥中方合作者推荐信(中文)1封。
  
2. 特需外国人才 
① 中方合作者个人简历 
  
3. 国际访问学者延续申报
①外方申请延续资助的英文申请信;
②在华执行或执行完毕的项目,须提供护照页和出入境验讫章记录;
③境外执行的项目,须提供上期境外执行工作成效和绩效监督执行情况说明。

三、 境外执行
符合境外执行条件的,须在申请时选择“境外执行”方式,并在附件中提交《境外执行可行性及风险评估说明》(附件5)。

请有意向参与本批次申报的人员于6月15日16:00前将申报汇总表(附件6)发送至国际合作处任琳。国际合作处ARP系统受理截止时间为6月24日16:00。逾期提交的申请将在下一批次予以受理。第三批次征集预计将于2022年8月启动,届时将另行通知。 
  
联系人:
合肥研究院国际合作处:任琳
电话:0551-65591064
邮箱:renlin@hfcas.ac.cn

中科院国际合作局:兰翠玲、汪洁
电话:010-68597759/7729

在系统申报过程中如遇技术问题,请与ARP中心联系。
联系人:赵璐茜
电话:010-58812125/15340120816
 
附件(点击标题下载):
附件1_中科院国际人才计划管理办法
附件2_2023年度中国科学院国际人才计划申报要求
附件3_PIFI申报英文申请表
附件5_境外执行可行性及风险评估说明
附件6_申报汇总表


国际合作处  
2022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