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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1年度安徽省内高校院所在皖转化科技成果补助申报工作的预通知

发布时间:2021 / 05 / 08 发布来源:科技发展处

各科研单元: 

为提前做好2021年度安徽省内高校院所在皖转化科技成果补助申报工作,依据《安徽省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以及《安徽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省支持科技创新有关政策申报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现就补助申报工作预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安徽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校、科研院所。  

二、补助内容 

对安徽省内高校院所在皖实施转移转化、产业化的科技成果,按其技术合同上年度实际到账额(依据开据的发票和记账凭证),省给予10%的补助,单项成果最高可达100万元。 

三、申报条件 

1、2020年及以前年度已与安徽省内企业签订技术合同,并在“全国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系统”中完成认定登记。        

2、向安徽省内企业转移先进技术,企业按技术合同于2020年度支付的费用已实际到账(开据发票时间为2020)。 

3、技术输出方与技术输入方无关联关系。 

四、申报材料 

1、到账单(电子回单)或记账凭证原件扫描件 

2、技术合同交易发票原件扫描件 

3、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原件扫描件 

4、与企业签订的技术合同原件扫描件 

五、其他事项 

1、以上提供的申报材料需清晰且真实有效,单个申报项目按照到账单、交易发票、认定登记证明、技术合同的顺序将原件扫描件整合成PDF格式 

2、到账单、交易发票扫描件上需注明所转让的技术合同名称并加盖单位财务印章,发票金额与记账凭证金额数据不一致的须作说明)。 

3、请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团队积极申报,并请于5月31日前将相关申报材料电子档打包以压缩文件形式发送至科技促进发展处邮箱kfc@hfcas.ac.cn。 

联系人:朱国锐    

电  话:61313 

    

  科技促进发展处 

  2021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