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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春节前安全检查的通知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6-12-30
研究院各单位:
根据《中国科学院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精神全力做好冬季科
研生产安全和元旦春节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以及研究院安全工作委员会第四季度工作会
议上吴四发副院长、刘建国副院长提出的具体工作要求,研究院各单位近期要组织干部职工和学生认真
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在全国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
会上的重要批示,深化安全发展理念,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层层落实安全责任,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坚
决防范和遏制重大安全事故,共同为研究院科研生产营造安全稳定的良好环境。
为落实中科院办公厅关于冬季科研生产安全工作要求,做好合肥研究院元旦、春节期间安全防范工
作,结合近期研究院安全工作实际情况,研究院安全工作委员现决定,自文件下发之日起至2017年元月
22日为研究院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月。要求各单位依据以下要求先自行开展自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1.全面梳理2016年研究院组织的各类安全检查、互查和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复查以往整改要
求是否落实。
2.各单位重点自查涉及剧毒品、易燃易爆化学品、危化品残液暂存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高温、
高压、强电实验场所和放射源、射线装置使用场所,排除安全隐患,落实安全责任人和事故应急预案。
3.建立夜间、周末、节假日等非正常工作时间的科研生产活动登记备案制度,明确安全责任人,加
强值班巡查。
4.各单位要全面掌握、统计合作单位外来人员情况及外派合作单位参加实验情况,重点加强对合作
单位外来人员的实验室安全教育提醒和培训工作,实行外来人员签订遵守本单位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的
个人承诺。
5.重点检查老旧用电设备设施,清理办公区域易燃物品,检查消防水泵、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设
施设备使用状态,扎实做好冬季防火,坚决清除火灾隐患。
6.节假日期间,科研生产场所及周边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夜晚要对易于发生火灾区域保持密切巡查。
7.研究院园区和各单位办公楼要切实加强治安保卫,全面检查技防、物防条件,及时维修保养各类
监控设备,保障保安巡逻人力配备,强化重点部位治安防控,做好防范暴力恐怖和突发治安案件的应急
预案。
8.认真落实节假日期间的值班值守,及时报告安全事件,确保联络畅通、衔接有序、运转高效。
针对以上自查要求,研究院安全工作委员会将于元月16日下午组织安保办、后勤服务中心分组对研
究院各单位重点部位进行安全检查。
安全保卫办公室
2016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