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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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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实验室制度上墙检查的通知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7-03-17

合肥研究院各单位:  

   根据研究院安全保卫办公室2017年度工作计划安排,要求各单位在宣传、落实研究院基本制度

基础上,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建立单位和部门的二级管理制度,落实实验室管理规定或操作规程上墙

作,研究院安保办将于331日上午组织所与所之间的制度上墙落实情况互查互学活动,具体事宜

知如下: 

  一、 检查范围: 

  合肥研究院驻岛研究所(中心)的所有实验室; 

  常州先进制造所安排在322日,应用所安排在六月初。 

  二、 检查内容: 

  1. 化学生物类实验室必须有化学试剂、实验残液等安全管 

  规定,并在显著位置制作展板上墙; 

  2. 有压力容器、高温设备、激光设备、放射源、射线装置等特殊设备的实验室必须有安全警示标

识,并将相应安全管规定或操作规范、注意事项制作展板上墙; 

  3. 动物实验室必须有日常动物管理、尸体和垫料的处置管理规定,并制作展板上墙; 

  4. 有车床、吊车、起重机等特种设备的车间、厂房必须有相应的安全操作规范和注意事项,并制

展板上墙。 

  三、 检查方式: 

  本次制度上墙互查互学活动,采取研究院安保办总负责、各单位安全主管带队、基层兼职安全管

参加的形式,分成四个检查组交叉互查。检查结束后安全主管负责将检查表汇总上交研究院安保

办,统一下发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 

  各检查组由单位安全主管担任正副组长,各单位选派2-6名安全员作为检查组成员(检查组人员名

327日前报安保办),自通知下发之日起请各单位安全主管通知到各实验室做好被查准备,并组

织好检查组成员按时参加互查。    

  四、 检查分组: 

  第一组  等离子体所---强磁场中心   

  第二组  固体所--- 医学物理中心 

  第三组  安光所--- 核安全所 

  第四组  技术生物所---智能所 

    

                                                         合肥研究院安全保卫办公室 

                                                             0一七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