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院各单位:
根据《关于2017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的通知》(国科奖字〔2016〕41号)的规定,现将合肥研究院科研人员参与完成的2017年度国家科技奖推荐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自公示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申报的推荐项目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异议材料送达合肥研究院科研处,否则不予受理。
联系人:田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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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科研处
2017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