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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组织推荐2021年度中科院杰出科技成就奖(通用项目)的通知
  •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21-03-30
  • 各科研单元、各部门:

    2021年中科院杰出科技成就奖推荐工作已正式启动。中科院杰出科技成就奖旨在推动我国科技事业发展,奖励在科技创新活动中做出重大成果的个人和集体。该奖项不分等级,每年评选一次,每次授奖总数不超过10个。现将2021年中科院杰出科技成就奖(通用项目)推荐工作第一阶段安排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推荐单位或推荐专家严格按照标准,推荐在科技创新活动中做出重大成果的个人或研究集体(标准见附件 1)。
       “个人指在推荐期间为院属单位的聘用人员,同时重大科技成果是在我院工作期间完成的。对于同一重大科技成果,院杰出科技成就奖一般只授予 1 名个人,但对于确属两个及两个以上项目组(可以分属不同院属单位)独立工作并形成同一成果,院杰出科技成就奖最多可同时授予两名个人,否则作为集体授奖。
       “
    研究集体指由同一重大科技成果主要完成人员组成的团队,最多不得超过 20 人。主要完成人员应主要是院属单位的聘用人员,也可包括国(境)内院外单位人员。其中突出贡献者指在同一重大成果形成的各个关键环节中做出可认定的突出贡献的人员,最多不得超过 3 人,排名不分先后。突出贡献者之外的其他成员排名也不分先后。

    二、推荐数量

    研究院可推荐1 名候选个人或 1 个候选集体。5 位及以上具有研究员(教授)职称的同领域知名专家可联名推荐 1 名候选个人或 1 个候选集体。

    国家最高科技奖获奖者不再推荐为院杰出科技成就奖候选者;凡存在知识产权争议的,在争议解决后方可推荐为院杰出科技成就奖候选者;同一候选者(突出贡献者)如连续两年推荐未能获奖,则暂停推荐一年;一般情况下不应多次推荐已获奖人。

     三、提交申报意向

    请有意申报的老师或集体认真阅读《中科院杰出科技成就奖条例》及《实施细则》(附件1),填写申报意向表(附件2,并请于4216:00前将意向表电子版发送至科研规划处联络人邮箱,我处将根据意向填报情况组织后续推荐工作。

        联系人:冯冯,65591935fengf@hfcas.ac.cn
                                                         科研规划处
                                                        2021年3月30日

     




    附件1、《中国科学院杰出科技成就奖条例》、《中国科学院杰出科技成就奖实施细则》.pdf
    附件2.2021年中科院杰出科技成就奖申报意向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