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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病原学与防疫技术体系研究”等12项“十四五”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21-05-18
  • 各科研单元:

      科技部近日发布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病原学与防疫技术体系研究”、“长江黄河等重点流域水资源与水环境综合治理”、“生物安全关键技术研究”、“生育健康及妇女儿童健康保障”、“战略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诊疗装备与生物医用材料”、“生物与信息融合(BT与IT融合)”、“常见多发病防治研究”、“社会治理与智慧社会科技支撑”、“重大自然灾害防控与公共安全”“国家质量基础设施体系”、“基础科研条件与重大科学仪器设备研发”等12项“十四五”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请有意向申报的单元和个人按通知要求进行申报。同时,请提前联系科研规划处,以便做好相关组织服务工作。

      一、项目组织申报工作流程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过程分为预申报、正式申报两个环节。

      1、预申报书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以下简称“国科管系统”)填写。从指南发布日到预申报受理截止日不少于50天。

      2、预申报评审通过和直接进入答辩评审的项目,通过国科管系统填交正式申报书。正式申报书受理时间为30天。

      二、申报资质要求

      1. 项目(课题)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不超过60周岁(1961年1月1日以后出生),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2.项目(课题)负责人限申报1个项目(课题);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的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项目(课题),课题负责人可参与申报项目(课题)。

      项目(课题)负责人、项目骨干的申报项目(课题)和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在研项目(课题)总数不得超过2个。

      计划任务书执行期(包括延期后的执行期)到2021年12月31日之前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不在限项范围内。

      三、项目管理改革举措

      1. 关于“揭榜挂帅”项目。“十四五”重点研发计划设立“揭榜挂帅”项目,突出最终用户作用,实施签订“军令状”“里程碑”考核等管理方式。对揭榜单位无注册时间要求,对揭榜团队负责人无年龄、学历和职称要求,鼓励有信心、有能力组织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的优势团队积极申报。明确榜单任务资助额度,简化预算编制,经费管理探索实行“负面清单”。

      2. 关于青年科学家项目。根据领域和专项特点,采取专设青年科学家项目或项目下专设青年科学家课题等多种方式。青年科学家项目不下设课题,原则上不再组织预算评估,鼓励青年科学家大胆探索更具创新性和颠覆性的新方法、新路径,更好服务于专项总体目标的实现。

      3. 关于部省联动。部分专项任务将结合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和区域产业发展重大需求,采取部省联动方式实施,由部门和地方共同凝炼需求、联合投入、协同管理,地方出台专门政策承接项目成果,在项目组织实施中一体化推动重大科技成果产出和落地转化。

      4. 关于技术就绪度(TRL)管理。针对技术体系清晰、定量考核指标明确的相关任务方向,“十四五”重点研发计划探索实行技术就绪度管理。申报指南中将明确技术就绪度要求,并在后续的评审立项、考核评估中纳入技术就绪度指标,科学设定里程碑考核节点,严格把控项目实施进展和风险,确保成果高质量产出。

      四、申报时间要求

      1. 科技部网上填报预申报书时间:2021年6月3日8:00—7月8日17:00

      2. 申报意向调查表报送科研处时间:2021年5月31日17:00

      3.科研项目合同(申请)审批表报送科研处时间:2021年6月10日17:00

      五、其他相关要求

      详见科技部申报通知网址:

      https://service.most.gov.cn/kjjh_tztg_all/20210517/4307.html 

      联系人:方秀芬  61821  fangxf@hfcas.ac.cn 

                                                                                                         科研规划处

                                                                                                       2021年5月18日

    附件:

    1、“病原学与防疫技术体系研究”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揭榜挂帅榜单

    2、“长江黄河等重点流域水资源与水环境综合治理”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 

    3、“生物安全关键技术研究”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

    4、“生育健康及妇女儿童健康保障”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

    5、“战略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

    6、“诊疗装备与生物医用材料”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揭榜挂帅榜单

    7、“生物与信息融合(BT与IT融合)”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

    8、“常见多发病防治研究”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

    9、“社会治理与智慧社会科技支撑”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揭榜挂帅榜单

    10、“重大自然灾害防控与公共安全”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揭榜挂帅榜单

    11、“国家质量基础设施体系”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

    12、“基础科研条件与重大科学仪器设备研发”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揭榜挂帅榜单

    13、申报意向调查表

    14、一般科研项目合同(申请)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