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中科院科研仪器设备研制项目已启动申报。请有意申报该类项目的老师着手准备申报材料,并于7月9日下午17:00前提交《申报简介》(模板见附件1)word版至科研规划处邮箱(kyc@hfcas.ac.cn)。由于该项目要求限额申报,因此,未按时提交简介的项目,组织遴选推荐时将不予考虑。关于项目申报的后续具体工作安排,科研规划处将另行通知,敬请关注。
为提高申报质量,请申请人在准备申报材料时注意以下申报要求:
1. 2021年中科院科研仪器设备研制项目聚焦科学仪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请务必按照《中国科学院科学仪器研制共性关键技术重点方向》(附件2)进行申报。
2. 请认真学习《中国科学院科研装备研制项目管理办法》(附件3),尽早组织准备研制项目实施方案(附件4)。实施方案要加强立项依据和需求分析,同时突出拟攻关的共性关键技术重点方向,项目技术方案和验收指标要切实可行。项目预算编制要实事求是(原则上青年人才类申请院支持经费不超过200万元,其它项目申请院支持不超过300万元),经费需求说明要充分,严格控制设备购置费比例,预算核减超过20%的项目将不予支持。项目经费不要求自筹。
3.项目实行分类申报,主要包括:
(1)单独申报类。项目申请单位能够牵头完成仪器设备的研制工作,利用研制出的仪器设备开展科学研究。同时鼓励针对国家重大需求,自主研制核心关键部件的项目申报。
(2)青年人才类。针对35岁及以下青年科技人才,继续采取项目单独评审的方式进行倾斜支持。
(3)联合申报类。强调项目策划,鼓励需求与技术强强联合,优势互补。此类项目应为院内单位研用双方的实质性合作,而非一般的联合研制。项目原则上由应用单位牵头申报,研制单位作为项目合作单位,研制仪器设备的所有权归应用单位所有。如两家单位仅为合作开展研制工作,则仍为“单独申报类”。
(4)持续支持类。要求前期承担过院级科研装备研制项目(原则上验收已超过2年),且有重要科研成果产出,并有进一步装备研发需求(不是简单的升级改造)。持续支持有助于推动系列仪器设备持续突破,形成该领域的持续研发能力,促进重大成果产出。此类项目申请时应在实施方案“研制项目已有的研究基础和支撑条件”中重点阐述已有的相关支持、所取得的科研成果以及此项目提出的重要性。
附件下载地址(内网):
http://home.hfcas.ac.cn/a/guanliliucheng/keyanguanli/2021/0701/3425.html
联系人:冯冯 ,65591935,fengf@hfcas.ac.cn,企业微信
《申请简介》word版请发送至邮箱:kyc@hfcas.ac.cn
科研规划处
2021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