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1年档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 2021-08-27

研究院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档案局《关于开展2021年档案系列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通知》(档函〔202169号,附件1)、《关于开展2021年档案系列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通知》(档函〔202170号,附件2)(以下简称国家档案局《通知》)精神,为做好我单位2021年度档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报送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研究院有关单位从事档案工作,并符合国家档案局《通知》申报条件的档案工作人员。具体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内容见国家档案局《通知》。 

  二、申报程序及要求 

  1. 在线填写申报材料 

  申报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后,于915日前通过国家档案局门户网站“档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申报系统” http://119.3.212.200/zcps/indexPageController.do?cmsWeb)在线完成信息填报和相关材料上传工作。申报者需自行注册用户名,注册时请选择“中国科学院”为牵头单位。 

  2. 申报材料审核 

  申报者根据国家档案局《通知》要求将所需申报材料(包括论文论著材料、资格证书材料、业绩材料、申报系统下载盖章的材料、其他材料),报人事处审核,并在915日前将本单位人事处出具的审核意见(电子版)报送至中国科学院档案馆(以下简称“院档案馆”)。 

  院档案馆根据各单位审核意见核实申报材料,报人事局同意后,将通过审核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在线提交至国家档案局职改办。 

  国家档案局职改办将在收到申报信息5个工作日内反馈审核情况。申报者需及时关注审核进度,对审批意见为“审批退回修改”的,于5个工作日内修改完善并提交。 

  3. 缴纳费用 

  申报者在信息审核通过后,根据《缴费须知》要求自行向国家档案局档案干部教育中心缴纳评审费用。缴费后,请留存银行回单并拍照上传至申报系统,等待缴费确认。 

  4. 材料公示及纸质材料报送 

  在线信息审核通过后,申报者所在单位需对申报者基本信息、《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由申报系统自动生成)等材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申报者所在单位出具公示情况报告。 

  申报者需将全部申报材料于1011日前寄送至院档案馆,材料包括: 

  1)下载打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带有水印和二维码,正反面打印),并报所在单位法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2)公示情况报告、小2寸白底近期免冠照片、《2021年度继续教育学时统计表》等申报材料; 

  3)所有申报材料按国家档案局《通知》要求顺序排列。 

  院档案馆汇总纸质申报材料,报人事局审核同意后,统一报送国家档案局职改办。 

  申报材料的规格、份数须严格按照国家档案局《通知》要求报送;报送时间严格按本通知要求执行,凡不符合标准或逾期报送者不予受理。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人:苏静雷 

      话:0551-65591686  

      箱:sujl@hfcas.ac.cn 

  办公地点:2号楼324 

    

  附件:1. 关于开展2021年档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通知 

        2.关于开展2021年档案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通知 

    

    

    

    

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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