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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为研究院改革创新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 2014-09-29

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研究院改革新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中共中科院合肥研究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向中共中科院合肥研究院第四次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 

  2014928日) 

   单文钧 

    

  各位代表、同志们: 

  现在我代表研究院纪委将五年来的主要工作情况和对今后五年的工作建议,向研究院党的第四次代表大会报告,请予审议。 

一、五年来研究院反腐倡廉建设主要进展与成效

  研究院党的第三次代表大会以来,研究院纪委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大以来历次中央全会、中央纪委全会精神以及中纪委驻院纪检组、安徽省纪委和研究院党委关于反腐倡廉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紧紧抓住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惩处并重的研究院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这一工作重点,积极谋划、不断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取得了新的进展和明显成效。 

  (一)落实责任,党政领导齐抓共管局面进一步巩固 

  研究院党政领导班子、纪委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2009年以来,党委会、院务会、每年都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学习贯彻中央纪委全会精神和中科院有关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反腐倡廉、风险防控等重点工作。同时,在召开的研究院(所)机关职工大会、党员干部大会上,党政主要领导对反腐倡廉工作提出具体要求。此外,研究院纪委每年召开两次纪委会(纪委扩大会),专题传达贯彻有关会议精神,总结、部署、研讨研究院反腐倡廉和纪检监察审计工作。 

  研究院(所)纪委、监察审计部门认真履行“组织协调”职责,协助研究院(所)党政领导班子自上而下逐级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责任细化到了研究院机关(支撑系统)各部门、研究室课题组和院投资企业。研究院各部门(单位)根据本部门(单位)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的责任,在相关的工作领域,制定了相应的监督防范制度和措施,并协调配合,深入开展中央和中科院部署的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小金库”、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资产清理等专项工作。研究院反腐倡廉齐抓共管局面得到了进一步巩固。 

  (二)加强宣传教育,提升廉洁自律意识 

  研究院党委、纪委坚持每年开展一次反腐倡廉专题教育活动。近年来,组织全研究院中层以上领导干部、科研骨干,观看了《苏联亡党亡国20年祭》《保持党的纯洁性,迈向伟大复兴》等录像片;组织参加中科院反腐倡廉宣传教育视频会、廉洁从业风险防控视频会、小型基建风险防控视频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视频会;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批示和白春礼院长的讲话;下发了《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教育读本》和《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读本》。有关部门在青年科技工作者和研究生中,着重开展了科研道德、学风建设和院情及知识产权的宣讲教育;对新上岗的研究生导师,还专门举办了培训班,着重开展科研道德与科技伦理、研究生教育制度与政策解读的培训教育。研究院党政主要领导、纪委(监察部门)负责人坚持与新任的中层以上领导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坚持与群众反映的存在廉政风险的干部进行诫勉谈话。通过宣传教育,干部职工的廉洁自律意识进一步提升。近年来,领导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报告本人住房、投资和配偶、子女从业、出国(境)等情况359人;主动登记上交礼品3人;退出企业“股份”4人。 

  (三)注重预防腐败,加强制度建设 

  近年来,制定下发了《研究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研究院工作人员在国内交往中收受礼品登记和处理办法》、《研究院信访事项办理暂行规定》、《研究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研究院科研不端行为处理办法》、《研究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合肥研究院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中科院党组“12项要求”,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实施细则》、《合肥研究院经济活动内部控制规范》、《合肥研究院公务招待管理暂行规定》、《合肥研究院会议费管理办法》、《合肥研究院因公出国(境)管理办法》等规章。 

  与此同时,开展了廉洁从业风险防控。出台了有关采购、外协(外包)、会议、基建管理和技术成果作价投资、企业股权转让等方面的11个风险防控流程图及其控制文档。目前,符合研究院创新发展要求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初步形成。 

     (四)突出重点领域,加大预防监督力度 

  在内部审计监督方面。五年来,研究院监察审计室对各研究所、支撑系统部门和有关院投资企业进行了审计,其中, 2009为配合研究院做好对各研究所领导班子换届考核,开展了对智能机械所、安徽光机所、固体物理所、等离子体物理所、强磁场科学中心经济责任审计;2010年底至2011年初,对安徽循环经济技术工程院领导班子离任经济责任审计;20122014年对智能所、安光所、先进制造所、技术生物所、等离子体所科研经费使用真实性、合法性财务收支审计和对先进制造所领导班子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共审计项目24项,审计金额400540.83万元,发现问题237条,提出审计整改意见和建议131, 其中大部分被被审单位采纳、整改。通过审计,促进了被审单位规范管理,加强了被审单位的廉政建设。 

  在对基建工程项目监管方面。研究院纪检监察审计部门对研究院综合科研实验楼、强磁场科学中心科研办公楼、“科学家园”、3H工程科学岛人才公寓装饰工程、研究院器材用房工程,科学岛体育场地建设工程项目、先进制造技术研究所办公大楼修缮改造等工程的63个项目的招投标,实施了全程监督。 

  在对科研诚信监管方面。对群众举报的发生在科技人员的科技论文“一稿两投”问题、科学基金项目申报问题和自然科学奖项目主要完成人的排名问题进行了查处。 

  在对选人用人监督方面。近年来,凡有关研究所领导班子换届、干部考核、研究院人员招聘、专业技术职务和职员系列评聘等工作开展到哪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保障工作就跟进到哪里。 

  在对作风建设检查方面。研究院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中科院党组“12项要求”制定了研究院《实施细则》;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作风建设取得了群众公认的良好成效;研究院2013年度和2014年上半年的“三公”经费,与往年同期相比均有大幅压缩。 

     (五)加大信访举报核查和案件查办力度 

  五年来,全研究院纪检监察组织共受理群众来信举报12件。经过内查外调,查结12件。从核查结果看:来信反映的问题,有的与事实有较大出入,情节较轻;有的基本事实存在,但够不上立案和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这些群众来信,都按有关规定作了妥善处理,做到件件有交代,事事有着落。对发现有违纪倾向和苗头的,与当事人进行了警示诫勉谈话,责令其纠正;对举报失实的,予以澄清,解脱和保护了干部。对一名因犯诈骗罪被依法判刑的职工给予了开除党籍和行政开除处分。 

  在研究院党委的直接领导下,在全院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研究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发展是健康的,研究院干部职工队伍是好的。但我们也要清醒看到:研究院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离中央、院、省以及研究院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的要求还有差距,有的工作成效还不够明显。主要体现在:惩防体系建设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对科研项目经费使用管理、院所投资企业经营管理等工作监管仍然不够到位;制度不够完善、执行不力的现象仍然存在;设备、材料采购,差旅费、会议费、劳务费支出报销等方面还不同程度出现问题,监督机制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这些必须引起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二、对今后五年纪律检查工作的建议 

  当前,我国正在全面深化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我们中科院和合肥研究院也正在组织实施“率先行动”计划。为实现“四个率先”,为研究院科技创新发展服务,是研究院(所)纪委的中心工作。因此,我们纪检监察组织和纪检监察干部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力完善以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违法违纪现象发生,为研究院所创新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 

  ()落实主体监督责任,推进反腐倡廉各项任务完成 

  研究院(所)纪委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督导、推进《合肥研究院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实施细则》中规定的反腐倡廉各项任务的完成。要协助研究院(所)和部门党政领导班子,自上而下逐级分别签订个性化责任书,进一步落实各级领导班子、党政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职能部门和科研团队负责人、纪监审部门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要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纪委要努力协助党委抓好反腐倡廉教育。通过反腐倡廉教育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筑牢党员干部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两道防线。要继续抓好科研道德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和科研人员弘扬科学精神,恪守科研道德。健全完善科研活动的基本规范,加强科研道德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各级科研道德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的作用,强化对科研活动和科研管理主要环节的监督。要认真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落实。 

  (三)健全完善制度,深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要围绕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围绕院党组确定的反腐倡廉重点领域,健全和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实现在三至五年内,形成比较完善、健全的研究院反腐倡廉制度体系。要进一步加强廉洁从业风险防控,深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四)继续抓好重点领域的预防监督,从源头上预防腐败 

  研究院(所)纪委、监察审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对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基本建设项目管理、仪器设备和材料采购、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院所投资控股企业“三重一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和人员聘用晋级、科研道德与作风建设等七个反腐倡廉重点领域的预防监督。通过监督,查找问题、堵塞漏洞、完善制度、加强管理,不断提高预防问题发生的能力,保护好干部,保护好科技人员。 

  (五)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 

  新的形势和任务对党的纪律检查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党委要进一步加强对纪检组织的领导,保证纪检组织更好地依纪依法履行职责。纪检组织要开拓进取,坚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及时掌握影响改革创新发展稳定的突出问题,找准为研究院(所)发展服务的结合点、切入点和着力点。要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理论、业务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履职能力,把纪检队伍建设成为政治上坚定、作风上过硬、忠于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高素质队伍,为做好研究院的反腐倡廉工作提供重要的组织保证。 

  各位代表、同志们,新的形势对党的纪检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我们研究探索和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提供了锐利的思想武器。我们相信,本届党代会将要选出的新的一届纪委,在中央纪委驻院纪检组、省纪委和研究院党委的领导下,一定能够以更加振奋的精神,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扎实的工作,不断开创研究院反腐倡廉建设新局面,为建设改革创新发展的研究院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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