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档案工作的指示批示,确保新修订档案法在全社会得到有效实施,国家档案局于12月10-11日在线举办“新修订档案法公益大讲堂”培训。合肥研究院档案馆积极部署、精心准备,组织各科研单元、机关处室和支撑部门领导、科研管理骨干、档案馆全体人员参加培训。
培训会上,国家档案局副局长、中央档案馆副馆长王绍忠做开班讲话,指出新修订档案法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档案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集中体现,希望与会人员充分认识档案法修订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档案法修订的精神实质、切实抓好档案法的贯彻实施工作。随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家档案局以及行业内权威专家分别就新修订档案法重大意义、主要内容、社会关注热点问题以及新修订档案法档案信息化建设、监督检查、法律责任专章进行解读。参会人员认真听取报告,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读本深入学习,并在报告会后进行了讨论。
本次培训使参会人员受益匪浅,对新修订档案法和整个档案体系有了较深入的理解,对新形势下的档案工作有了较全面的认识。大家纷纷表示下一步要将新修订档案法的精神要求学深悟透,并逐步贯彻落实到工作实践中。
为了推进合肥研究院档案工作的高质量发展,持续做好新修订档案法的学习与贯彻工作,档案馆后续将通过宣传培训、业务交流、举办特色活动等多种方式提升全员档案意识;结合合肥研究院实际,与各科研单元、各部门共同推进科研项目、设备、基建、知识产权、人事、文书等各门类档案建档工作,为研究院科技创新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2020年6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了新修订的档案法,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47号主席令予以公布,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我国档案法治建设进程中一个新的里程碑,是档案工作适应国家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要求,走向依法治理、走向开放、走向现代化的重要标志,必将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