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关于新建125号科研楼项目环境评价报告表的公示
为满足现代大气光学技术研究和相关科研任务的需要,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我单位”)申请新建125 科研楼。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要求,我单位委托合肥市斯康环境科技咨询有限公司对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新建125号科研楼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合肥市斯康环境科技咨询有限公司已完成《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新建125号科研楼项目环境评价报告表》的编制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的要求,现将《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新建125号科研楼项目环境评价报告表》予以公示。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本项目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进行反馈,提交书面意见,签署真实姓名。
特此公告。
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
2016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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