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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研究院关于“大气环境污染监测先进技术与装备国家工程实验室”项目环境评价报告表的公示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 2016-08-24

  

  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我单位”)申请建设“大气环境污染监测先进技术与装备国家工程实验室”项目,通过国家工程实验室的建设实现优势资源整合,构建先进大气环境监测技术研发平台,提高环境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通过产学研结合,为我国高新环保企业提供技术转移平台,提升我国新型环保企业的竞争力和技术水平,带动环保企业升级,促进产业结构调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第 253 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等国家有关环保法规,我单位委托合肥市斯康环境科技咨询有限公司已完成《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大气环境污染监测先进技术与装备国家工程实验室项目环境评价报告表》的编制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的要求,现将《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大气环境污染监测先进技术与装备国家工程实验室项目环境评价报告表》予以公示。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本项目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进行反馈,提交书面意见,签署真实姓名。  

  特此公告。    

      

                               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 

                                                                2016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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