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春节前安全检查的通知
研究院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国科学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加强春节期间的安全工作,保障合肥研究院春节期间科研生产、园区治安、消防、交通、环境安全,根据研究院安全工作委员会工作布置,各单位在春节前认真落实中科院文件精神,先行开展安全自查工作,在此基础上,研究院安全工作委员会将于1月28日下午组织安保办和服务中心分组对研究院各单位重点部位进行安全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要求
1. 落实安全责任,强化安全意识
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院办公厅文件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要进一步增强安全认识,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和侥幸心理,加强职工和学生春节假期的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确保自身安全。
2.开展隐患梳理,查改安全隐患
各单位要全面梳理2018年研究院各类检查、自查、互查中的各类隐患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加强检查巡查,严控风险,加大对重点部位的隐患排查力度,减少易燃易爆品库存,及时检修消防器材,提高防火能力;严禁电动车在科研和办公场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停放和充电;规范实验室用电安全,做好春节假期防火、防盗、水电安全工作。
3.组织安全检查,加强安全管理
各单位要围绕春节期间的安全工作特点,开展安全检查,检查消防设施设备、监控报警系统是否处于完备状态,对科研生产中涉及的易燃易爆化学品、危化品废液暂存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高温、高压、强电实验场所和放射源、射线装置使用场所等环节的安全管理严格把控,做好安全防范措施。
4.落实值班值守,做好应急保障
各单位要落实春节假期值班值守力量,明确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确保联络畅通,做到交接规范、记录详实,发生突发事件时依据应急预案稳妥处置并及时上报。
二、检查分组
第一组检查单位:安光所、医学物理中心、技术生物所、水厂、变电所
第二组检查单位:等离子体所、固体所、智能所、信息中心、研究院总值班室
第三组检查单位:强磁场中心、核能安全所、应用所
合肥研究院安全保卫办公室
2019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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