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0-2022年度中科院-捷克科学院交流项目的通知
研究院各单位:
为推进中科院与捷克的合作关系,加强科研人员间的交流与合作,中科院与捷克科学院决定共同择优支持双边交流项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 交流合作领域不限。
2. 项目执行年限为3年期。每个项目每年可支持30人/天的互访。
3. 出访期间的食宿费用由国外接待单位根据中科院院级协议标准提供,往返旅费由出访人员自理。
4. 申请人员汇总表(见附件,须分管所领导签字)、交流项目中/英文申请表(电子版,见附件)报送综合处。
5. 申报截止时间:2019年5月29日前上报,之后概不受理,由各所外事部门统一报送。
捷克相关征集通知请参考:
http://www.avcr.cz/en/media/news-archive/Calls-for-Mobility-Projects-and-Mobility-Plus-Projects-from-2020-00001/
联系人:周姝 65591206 zhous@hfcas.ac.cn
综合处
2019年4月 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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