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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中科院与伊朗科技副总统办公室2020年度合作研究项目与双边学术研讨会的通知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 2019-07-31

研究院各单位:

  根据中科院与伊朗科技副总统办公室签署的谅解备忘录,双方2020年将共同支持不超过6个合作研究项目和3个双边学术研讨会。现面向各单位征集。

  一、合作研究项目

  1. 征集领域:水科学和先进材料。

  2. 项目年限:不超过3年,于2020年1月启动,2022年12月底前结束;

  3. 资助方式及标准:中方对每个合作研究项目的资助额度不超过75万元,分三年向项目承担单位拨款。派遣方承担国际旅费和保险,接待方承担当地旅行、住宿和科研等费用。

  二、学术研讨会

  1. 征集领域:纳米技术、脑认知科学技术、可再生能源技术、先进材料、水科学和医学工程。

  2. 项目年限: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间执行,一周以内;

  3.资助方式及标准:派遣方承担国际旅费和保险,接待方承担当地旅行、住宿和会务费用(如会议在伊朗召开,由伊方提供会务资助;如会议在中国召开,由中科院提供会务资助);中方对每个在华会议的资助额度不超过10万元,一次性向会议举办单位拨款。     

  三、申报要求

  1. 申报截止时间:2019年8月27日。

  2.材料要求:申请人所在单位须严格审核申请材料,并在申报截止前将纸质版申请表(附件1或附件2)报送综合处,同时将所有电子版申请材料发至综合处,文件标题按“中科院-伊朗科技副总统办合作研究项目_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_申请人姓名”及“中科院-伊朗科技副总统办双边研讨会_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_申请人姓名”格式命名。各研究所外事管理部门须统一提交一份项目(或研讨会)汇总表(须分管所领导签字)至综合处。

  3. 中方申请人必须有明确的伊方合作伙伴和机构。中方申请人向中科院递交申请的同时,伊方合作伙伴必须同时向伊朗国家科学基金会递交申请,中方或伊方单方递交的申请不予受理。

  4.已获本基金支持尚在执行中的联合项目/双边研讨会负责人不得作为负责人参与本次征集。

  四、项目评审和立项

  1. 双方将对项目申请分别进行评审,并根据双方的评审结果协商确定资助项目和会议;

  2. 资助项目和会议将于2019年11月份确定,双方各自通知获得资助的项目和会议承担单位;

  3. 中科院将向获得资助的项目承担单位发立项通知。

  五、联系人

  1. 合肥研究院综合处:周姝 65591206 zhous@hfcas.ac.cn

  2. 伊朗国家科学基金会咨询电话

  Ms. Zahra Ehsani

  Iran National Science Foundation

  Officer of International Affairs and Scientific Studies

  Tel: +98 82161112

  Fax: +98 88003981

  Email: ehsani.s@insf.org

  综合处

  2019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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