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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 2020-12-30

各科研单元、各部门: 

  根据《中国科学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冬春季疫情防控和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合肥研究院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强化风险评估和监测预警,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事件,营造安全稳定的科研生产环境氛围,针对冬季恶劣天气及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强化安全意识 

  各科研单元、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层层落实责任,从维护研究院安全稳定大局出发,贯彻中科院办公厅文件通知精神,统筹安全与科研工作,进一步强化安全红线意识,深入分析研判本单位各种安全问题隐患,采取有效防范措施。要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原则,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和侥幸心理,确保安全工作持续稳定向好。 

  二、认真落实整改元旦前“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安全保密处于1222日、25日组织三个检查组分别开展了辐射安全专项检查,电梯安全专项检查、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检查。检查组对现场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已经以“整改通知书”的形式发放给相关科研单元和具体部门,要求限期落实整改并反馈完成情况。 

  三、春节前继续深入开展内部自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各科研单元、各部门要结合科研生产实际,加强对实验室、办公区、危化品和危废存储空间、在建工程、研究生宿舍以及人员密集场所的水、电、气、暖、油等设备设施进行深入排查,重点清理消防通道、楼梯过道、阳台、露天平台等场地的易燃物、可燃物、堆积物、废弃物,做到无盲区、无死角,彻底消除火灾隐患。 

  要突出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严禁在室内、走廊、楼梯间等区域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严禁违规充电行为。 

  要加强危化品及废弃物安全管理,从采购、运输、领用、操作、废弃物处置等环节入手,强化制度落实,定期开展安全检查,严格落实气瓶固定、分类存放、有效隔离等安防措施,确保安全。 

  要加强对生物安全和动物实验安全管理。严格按照国家要求管理不同级别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的实验活动,加强对实验操作技术、个人防护、检测样本处置等方面的培训与考核,通过夯实主体责任、完善体制机制、加强资质申请、落实备案管理、规范实验操作、强化督促检查等措施,提升生物安全和动物实验安全管理水平。  

  要关注学生安全工作,积极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辅导等工作,发现情况及时介入、加强引导、妥善处理、避免恶化。各单位要和导师、学生家长、班主任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学生安全管理工作。 

  要重视交通安全工作,提升职工、学生交通安全意识,上下班高峰期驾车减速慢行,不违规超车。 

  针对冬季雨雪天气,做好室外作业、室外设备防寒防冻工作;各科研单元、各部门及时清除各自园区、办公楼外周边冰雪,办公场所出入口铺设防滑设施,提醒职工进出注意安全,防止摔伤。 

  各部门要结合2020年研究院安全检查、自查和各类专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确保闭环整改。对暂时无法彻底整改的问题,要作为部门安全风险防控的重点,指定专人负责,加强检查巡视。 

  严格落实合肥市政府、合肥研究院疫情防控工作组要求,加强职工和学生元旦、春节假期的疫情防控、安全出行的安全教育,确保自身安全。 

  四、落实值班值守,信息报送畅通 

  各科研单元、各部门要落实春节假期值班值守,明确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确保联络畅通,做到交接规范、记录详实,发生突发事件时依据应急预案稳妥处置并及时上报研究院值班领导。 

                                合肥研究院安全保密处 

                                  2020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