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国际科技合作专项、长三角科技合作专项以及科技援藏援疆援青专项项目的通知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 2023-05-05
 

各科研单元、各部门:

根据安徽省科技厅年度工作安排,现启动2023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国际科技合作专项、长三角科技合作专项以及科技援藏援疆援青专项项目申报工作,申报通知详见:http://kjt.ah.gov.cn/kjzx/tzgg/121565571.html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项目主持人条件和要求

1.项目主持人应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保证有足够时间投入研究工作。原则上应为申报单位在职人员,且为实际主持该项目研究的人员;如非在职人员,须由申报单位出具正式聘用合同,聘用时间须覆盖项目实施周期。

2.项目主持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7周岁(196611日后出生),院士不超过70周岁(195311日后出生),超龄一般不得申报。如确要申报,由项目申报单位申请并出具能确保项目可履约实施的承诺函(如返聘、延迟退休等)。

3.同一个项目主持人每年度限申报1个省科技重大专项、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等省科技计划项目。同一个项目不能同时申报年度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项目和省战略性基础研究项目。

(二)其他条件和要求

1.项目主持人应承诺本次申报的项目主要研发内容未获得国家和省级有关部门的立项支持,以避免重复立项、重复支持。

2.项目主持人承担的省科技重大专项、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项目,近3年内有逾期未申请结题验收、撤销、不通过验收情况的,不得申报。

3.项目由多个单位联合申报的,应明确1个牵头申报单位,由牵头单位与各合作单位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明晰各方责任和权利、承担的工作任务、资金投入额度以及项目实施形成的固定资产和科技成果权益归属等。

4.项目主持人等责任主体信用记录良好,并就信用情况作出书面承诺。

5.如果项目申请涉及科技伦理与科技安全(如生物安全、信息安全、实验动物等)、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等相关问题,请按照附件中的模板填写伦理申请书,并于51717:00将伦理申请书发送至国际合作处联系人邮箱:wusha@ipp.ac.cn,因伦理审查涉及因素较多,逾期不予受理。

6.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得更改申报单位和项目主持人;项目立项后,申报材料中承诺的考核指标,将作为项目合同书明确的考核内容,原则上不予调整。

7.在项目申报或立项管理过程中发现项目不符合上述条件和要求的,将取消其参加评审或立项资格。

二、支持方式和支持强度

1.项目实行不限额推荐,采取公开竞争方式进行立项支持,实施周期一般2-3年,从项目立项之日起算。

2.原则上每个项目省支持资金不低于100万元。其中由企业牵头承担的项目,企业投入占总投入比例不低于60%,省在市(县)先行投入的基础上予以资助,占比分别不高于20%。项目立项后,省财政实际资助额度少于申请额度的,差额部分由项目承担单位自筹解决。

3.省财政资助资金根据实际情况可能会实行分期拨款,其中首年度拨款不低于资助总额的50%

三、申报程序

1.网上申报。项目申报单位登录安徽省科技厅网站,进入“安徽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安徽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科技合作专项”,并按要求填写申报材料。系统定于588:00开放,请有意申报的老师于52117:00完成项目申报书的网上提交工作,避免临近系统关闭时集中上传,造成上传失败等情况导致错过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2.材料报送。待项目通过评审并公示后再提交申请书纸质件,届时国际合作处将另行通知。未公示项目无需报送纸质材料。目前仅需在521日前报送《一般科研项目合同审批表》(需填写表格并完成申报人、研究室签字,涉密还需定密责任人签字)至2号楼341办公室

四、联系方式

国际合作处:吴莎  61064/企业微信/wusha@ipp.ac.cn

 

国际合作处

202355

附件1:申报指南
附件2:科研项目申请审批表(双面打印)
附件3:伦理申请表及伦理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