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来华管理

ARP来访申报指南(适用于所有境外来访)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 2022-11-25
 

根据合肥研究院境外来访管理办法(科合院发国合字〔20211号)相关规定,所有境外来访参加国际会议、海峡两岸会议和培训,进行合作研究、学术访问、商务活动和执行长\短期项目工作的人员,均须履行ARP来访申报程序。

ARP来访申报填报路径如下:

一、 填报路径ARP-国际合作-来访交流(页面左侧)-填报管理-新增-选择“顺访”或“来访邀请”(根据实际情况。请注意,来访邀请是我单位发出邀请;顺访是外单位发出邀请,在人员访问外单位期间顺道来我单位进行学术交流活动。)

二、 页面填报

一)、是否需要申请《邀请函》,均选择“否”(此处邀请函指的是中科院合作局签发的邀请函。若确有需要,外事主管根据政策要求直接修改)

二)、是否协议来访,均选择“否”

三)、其余信息请根据实际情况如实正确填写

三、 附件上传

一)、来访人员有效护照信息页(护照有效期须距离来华日期六个月以上

二)、《顺\来访邀请保密承诺》(见附件1,须邀请负责人\合作者阅读细则后签字承诺,上传扫描件

三)、《对外科技交流涉密人员登记表》(见附件2仅适用于涉密人员手写填报无需盖章

 


来访事宜,如有问题,请拨打:周姝 61206


附件下载区:

附件2.对外科技交流涉密人员登记表.doc
附件1.境外来(顺)访保密承诺.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