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院各科研单元:
根据《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院长基金管理办法》规定,研究院科研规划处将于近期开展院长基金项目中期检查工作,中期检查结果将作为第二批经费拨付依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本次中期检查的项目为2020年4月立项资助的33个青年火花项目,详见附件清单。
二、中期检查形式:采用报送进展报告的方式。
三、报送材料:
1.中期检查报告电子版(命名方式:“序号-进展报告-单位-姓名”,比如“1-进展报告-安光所-张三”);注:序号为基金号中“YZJJ2020QN”后的数字。
2.中期检查报告纸质版一式一份,双面打印,报告须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发表的论文首页、专利证书等复印件,以及在项目执行期间获得资助的其他科技计划项目证明材料等;
四、撰写要求:
1.在项目研究工作的基础上,实事求是地按照进展报告提纲撰写各部分内容,不少于3000字,并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同时不得出现任何违反法律及有关保密规定的内容。
2.研究院已于2020年拨付第一批项目经费,请在“经费使用情况”中,详细说明目前经费支出情况(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30日),主要包括:科研业务费(测试/计算/分析费、能源动力费、会议费/差旅费、出版物/文献/信息传播事务费)、材料费(原材料/试剂/药品购置费)、仪器设备费(购置、试制)等。按照院长基金经费管理要求,不得列支人员费和管理费。
五、时间节点:请于2021年5月27日前将中期检查材料送至研究院2号楼科研规划处356办公室。
六、联系人:杨靖文 65591821 yangjw@hfcas.ac.cn
科研规划处
2021年5月1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