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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科技部关于发布科技基础资源调查专项2022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22-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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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技部近日发布了科技基础资源调查专项2022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https://service.most.gov.cn/kjjh_tztg_all/20220718/4998.html),现将有关事项整理通知如下:
      一、项目组织申报总体要求
      1. 科技基础资源调查是指面向科学目标和国家战略需求开展的对自然本底数据和材料的获取、对已有数据和材料的整理与编研等科技基础性工作,具有基础性、公益性、系统性等特征;主要目标是产出权威系统的科学数据、调查报告、科技资料、图集图件等基础性成果,并实现开放共享,以推进基础学科发展、支撑科技创新活动、支撑国家宏观决策等;重点支持内容聚焦于典型、重点和特色主题,查漏补缺,区别于行业业务工作。
      2. 每个指南支持方向原则上立项支持1个项目。项目执行期一般为3~5年,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执行年限。本批项目拟安排专项经费总额约2.3亿元。
      3. 为更好地向科技界提供公共服务,项目组织时应注意加强与国家主体科技计划以及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国家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建设等的衔接,具有详细明确的数据、资料汇交和共享计划,项目完成后所有数据要按照有关要求实行开放共享。
      二、申报资质共性要求
      1、常规项目(课题)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不超过60周岁(1962年1月1日以后出生),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2、项目(课题)负责人限申报1个项目(课题);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基础资源调查专项、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的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项目(课题),课题负责人可参与申报项目(课题)。
      项目(课题)负责人、项目骨干的申报项目(课题)和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基础资源调查专项、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在研项目(课题)总数不得超过2个
      计划任务书执行期(包括延期后的执行期)到2022年12月31日之前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不在限项范围内。
      3、受聘于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企业等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可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提供全职聘用的证明材料,非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双方单位同时提供聘用的证明材料,并作为项目申报材料一并提交。
      三、申报时间要求
      1.国科管系统填报预申报书时间:2022年7月26日8:00—8月19日16:00
      2.申报意向调查表(附件1)报送科研处时间:2022年7月24日17:00
      3.科研项目合同(申请)审批表(附件2)报送科研处时间:2022年7月29日17:00
      四、其他
      由于科技部申报指南文本要求不得网上转载发布,可以自行登录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service.most.gov.cn/)-公示公开-申报指南(2022)下载,或者联系科研规划处获取。请有意向申报的单元和个人提前联系科研规划处,以便做好相关组织服务工作。
      联系人:方秀芬, 61821 ,fangxf@hfcas.ac.cn,企业微信
      科研规划处
      2022年7月19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