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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开展2022年度安徽省重点实验室申报工作的通知
  •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22-11-01
  • 各科研单元、各部门:

       根据《安徽省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科基〔2017〕20号)、《安徽省联合共建学科重点实验室实施方案(试行)》(皖科基地〔2022〕7号)等规定,安徽省科技厅今日发布了《关于开展2022年度安徽省重点实验室申报工作的通知》,详见:http://kjt.ah.gov.cn/kjzx/tzgg/121271471.html 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需求导向、绩效导向,聚焦我省科技创新引领高地、战略优势领域、基础研究引领领域、应用研究倒逼领域和十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实行重大任务、重大项目、重大平台一体化部署,适度扩容高校院所实验室布局,增设企业与高校院所联合共建学科重点实验室,以增量带动存量结构优化,重塑新型省级实验室体系,为推动国家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安徽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平台支撑。 

      二、支持重点 

      1、支持在皖高校院所以服务国家和地方高质量发展需求为导向,在基础、前沿、新兴、交叉特色学科领域布局建设高校院所类省重点实验室,加快集聚高层次领军人才,建设高水平学科,推动基础研究引领应用研究、应用研究倒逼基础研究。 

      2、支持以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等为主体,与具有应用型优势特色的在皖高校院所联合共建学科重点实验室(简称“联合实验室”),有效促进高校学科建设和科研院所相关专业领域优化发展。联合实验室一般由企业牵头申报。 

      3、支持符合条件的单位在现有创新平台的基础上,优化整合研究领域方向、科研人才队伍、管理体制机制等,新组建省重点实验室,推动学科交叉融合、资源高效整合,集聚一流人才团队、产出一流科研成果。支持原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对照要求申报转建省重点实验室。 

      三、申报条件及要求 

      1、实验室研究方向和目标明确,特色鲜明,具备承担和完成国家、省重大科研任务的能力,研究水平居省内一流,在国内具有较大影响力。 

      2、实验室拥有高水平的学术带头人以及年龄、知识结构合理的科研队伍,固定科研人员一般不少于30人。 

      3、实验室具备良好的科研条件和设施,独立物理空间原则上不少于1000平米,依托单位能够为实验室提供建设、运行和实验经费保障。 

      2022年省重点实验室申报不设限额指标申报的实验室名称和主要研究方向应具体明确,研究领域原则上与现有省重点实验室不重叠。同一单位在领域方向、人员、场地等方面不得重复依托申报。实验室主任和主要学术带头人原则上不相互兼任。 

      四、申报方式 

      请符合条件的实验室编制《安徽省重点实验室建设申报书》(模板见附件),进行在线填报和纸质材料报送。 

      登陆省科技厅门户网站,点击进入“安徽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进入“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登陆后,点击“填写申请书——新增项目申请”,从“省平台和人才专项——安徽省重点实验室”栏进入,按要求填写基本信息并上传相关附件证明材料。申报材料应符合保密规定,相关研究内容、科研成果以及佐证材料等均应不含涉密及敏感信息。 

      网络填报系统开放时间为11月5日,按照科技厅要求,推荐申报的实验室需要排序请有意申报的实验室提前联系科研规划处,并于11月17日17:00前完成系统申报提交工作,过期不予受理。纸质件的报送另行通知。 

      建议使用Chrome浏览器。新注册用户需将个人工作单位绑定至合肥研究院,联系科研规划处审核后才能填报。 

      五、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基地处:罗宇涵、吴量  电话:0551-62663189、62616083 

      省高新中心:戴莹琦   电话:0551-65370363 

      研究院科研规划处:冯晓燕,63372/企业微信/fengxy@hfcas.ac.cn 

     

    科研规划处

    2022年11月1日

     

    安徽省重点实验室申报书(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