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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23-01-11
  • 各科研单元、各部门: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近日发布了《关于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国科金发计〔2023〕1号)文件,对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和结题等有关事项进行了详细安排。
      根据通知安排,结合研究院实际,现将基金申报、进展与结题工作安排如下:
     
      一、关于项目申请
      1.申请书提交时间:2023年3月5日前完成完整版本的第一次提交。逾期提交的须经研究单元主要领导、研究院主要领导签批同意。
      科研规划处将组织进行形式审查,对于需要修改的申请书,会退回修改;如申请人发现问题需要修改的,也可联系相关主管退回。  
      2.科研规划处关闭ISIS系统的时间为2023年3月18日16:00,逾期系统不予重新开启。
      3.涉及医学/实验动物伦理的项目,申请书中涉及使用实验动物或者人体医学(包括使用血液、毛发、人体组织、呼气样本等)进行实验均需提供医学/实验动物伦理报告,请于2023年3月5日17:00前将申请人签字的纸质版医学伦理审查申请表(见附件1-1)或动物伦理审查申请表(见附件1-2)、电子版申请书及电子版医学伦理委员会论证报告(见附件2-1)或动物伦理委员会论证报告(见附件2-2)提交至科研规划处相关主管,用于伦理委员会评审。
      4.请各申请人于2023年3月5日前提交 《中科院合肥研究院一般科研项目合同(申请)审批表》(见附件3)到科研规划处,请填写完整,确保申请书内容不涉密。
      5.2023年度青年基金实行2位专家把关机制。请申请人与课题组长确认邀请专家,并将专家信息报送综合办,由综合办统一报送把关专家信息。
     
      二、项目申请的注意事项
      1.申请人请于2023年1月15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ISIS系统),按照系统内提供的撰写说明及模板要求撰写申请书。ISIS系统链接如下:https://isisn.nsfc.gov.cn/egrantweb/。没有(ISIS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联系科研规划处季大方主管申请开户。
      2.申请人及参与人简历务必重新生成(切勿使用2022年度简历上传)。申请人应提前通过信息系统邀请主要参与者在线填写个人简历,并上传由系统自动生成的主要参与者PDF版个人简历文件。未按要求上传主要参与者简历的将无法提交项目申请。对于个人简历中的代表性论文,应上传公开发表的全文PDF电子版;代表性专著应上传著作封面、摘要、目录、版权页等PDF扫描件。
      3.如有合作单位,务必准确填写合作者姓名及合作单位名称,合作协议可参考合作申请协议书(见附件4)。
      4.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限项规定调整为“1+2”模式(承担1项,参与2项)。2022年及以前参与不计入参与2项的限制,2023年及以后参与纳入2项限制。
      5.除在站博士后外,项目研究期限系统自动生成,申请人不可更改。
      6.2023年,青年基金、优青、杰青实行经费包干制,无需编制预算。其余类型项目实行预算制,申请人需认真如实编报预算,预算编制说明(见附件5)。
      《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将于2023年1月中旬公布,请务必认真阅读。

      三、关于项目结题 
      1. 请结题项目负责人使用原有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ISIS系统,按要求在线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结题/成果报告》。  
      2.结题报告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2月17日16:00。 
      3.科研规划处接收结题/成果报告纸质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6日下午17:00,逾期不予接收。 
      4.经费决算表和决算说明书需财务主管李报春审核并签字;预算调整表(有设备费调增的项目)和决算表及决算说明请于提交电子版结题报告前报送至科研规划处。  
      5.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成果报告时,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成果报告;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成果报告内容。
      6.科研规划处对结题报告进行形式审核后提交基金委,待基金委审核通过后,项目负责人方可打印结题报告(双面打印,一式两份),签字后,提交科研规划处。
     
      四、关于项目进展
      项目负责人登录信息系统,在线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进展报告》,无需提交纸质材料。进展报告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1月14日。

      五、联系人
      1.国家基金主管: 季大方   65592289  jidf@hfcas.ac.cn
      2.伦理申请主管: 冯 冯     65591935  fengf@hfcas.ac.cn
      3.财务审核主管: 李报春   65591120  bcli@ipp.ac.cn
     
     

     

      

      科研规划处 
      2023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