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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社会发展、农业科技、高新领域)项目的通知
  •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23-05-05
  • 各科研单元、各部门:

          根据安徽省科技厅年度工作安排,现启动2023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农业科技、高新领域)项目申报工作,社发领域申报通知详见 http://kjt.ah.gov.cn/kjzx/tzgg/121564741.html、农业科技领域通知详见http://kjt.ah.gov.cn/kjzx/tzgg/121565631.html、高新领域项目通知详见http://kjt.ah.gov.cn/kjzx/tzgg/121566371.html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条件和要求 

      项目申报单位须有一定的研发投入。申报单位为科研院所、高校和三甲医院(含三级专科医院)等事业单位的,2022年度研发投入须达到或超过1000万元(以2022年科学研究与技术服务事业单位调查表中的JG1-08表等数据为准)。 

      (二)项目主持人条件和要求 

      1. 项目主持人应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保证有足够时间投入研究工作,原则上应为申报单位在职人员,且为实际主持该项目研究的人员,如非在职人员,须由申报单位出具正式聘用合同,聘用时间须覆盖项目实施周期。 

      2. 项目主持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7周岁(1966年1月1日后出生),院士不超过70周岁(1953年1月1日后出生),超龄一般不得申报。如确要申报,由项目申报单位申请并出具能确保项目可履约实施的承诺函(如返聘、延迟退休等)。 

      3. 同一个项目主持人每年度限申报1个省重大科技攻关专项、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项目等省科技计划项目。同一个项目不能同时申报年度省重大科技攻关专项、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项目和省战略性基础研究项目。 

      (三)其他条件和要求 

      1. 项目申报人承担的省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项目,近3年内有逾期未申请结题验收、撤销、不通过验收情况的,不得申报。 

      2. 项目由多个单位联合申报的,应明确1个牵头申报单位,由牵头单位与各合作单位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明晰各方责任和权利、承担的工作任务、资金投入额度以及项目实施形成的固定资产和科技成果权益归属等。 

      3. 项目主持人等责任主体信用记录良好,并就信用情况作出书面承诺。 

      4. 如果项目申请涉及科技伦理与科技安全(如生物安全、信息安全、实验动物等)、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等相关问题,请按照附件中的模板填写伦理申请书,并于5月17日17:00前将伦理申请书发送至我处冯冯老师,邮箱:fengf@hfcas.ac.cn,因伦理审查涉及因素较多,逾期不予受理。   

      5. 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得更改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项目立项后,申报材料中承诺的考核指标,将作为项目合同书明确的考核内容,原则上不予调整,项目承担单位须在规定时间内签订项目合同书。 

      6. 在项目申报或立项管理过程中,如发现项目不符合上述条件和要求的,将取消其参加评审或立项资格。 

      二、支持方式和支持强度 

      1. 项目实行不限额推荐,采取公开竞争方式进行立项支持,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三年,从项目立项之日起算。 

      2. 原则上每个项目省支持资金不低于100万元。项目立项后,省财政实际资助额度少于申请额度的,差额部分由项目自筹解决。申报则视为认同该原则。 

      3. 省财政资助资金根据实际情况可能会实行分期拨款,其中首年度拨款不低于资助总额的50%。 

      三、申报程序 

      1. 网上申报。项目申报单位登录省科技厅网站,进入“安徽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按领域选择“社会发展专项-生命健康(碳达峰碳中和或公共安全)”“农业领域”、“高新技术领域产业链协同领域等,并按要求填写申报材料。系统填定于5月8日8:00开放请有意申报的老师于5月2117:00前完成项目申报书的网上提交工作, 避免临近系统关闭时集中上传,造成上传失败等情况导致错过申报 ,逾期不予受理。  

      2. 材料报送。项目申报时先通过系统提交材料,待项目通过评审并公示后再提交申请书纸质件,届时科研规划处另行通知。未公示项目无需报送纸质材料。目前仅需在6月5日前报送《一般科研项目合同审批表》(需填写表格并完成申报人、研究室签字,涉密还需定密责任人签字)至2#355。 

      因系统暂未开放,为便于申报,请有意申报的老师加微信群,后续申报事宜群内通知。二维码见附件。 

       4. 联系电话: 

      1)申报咨询: 

      省科技厅生命健康领域,0551-62648501; 

      省科技厅碳达峰碳中和领域,0551-62678552; 

      省科技厅公共安全领域,0551-62648501 

      省科技厅农村处,0551-62678648; 

      省科技厅高新技术处:0551-62653528,62674421 

      合肥物质院科研规划处:冯晓燕  63372/企业微信/ fengxy@hfcas.ac.cn  

      2)系统支持: 

      省科技网络中心技术,0551-62654951; 

      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400-161-6289。  

        

    附件1:微信群二维码 

             2:社发领域申报指 

             3:农业科技领域申报指南 

             4:高新领域申报指南 

                  5:一般科研项目合同审批表

     

    科研规划处

    2023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