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申报领域
重点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新材料、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高端装备制造、智能家电 (居 )、生命健康、绿色食品、数字创意十大新兴产业。
(二)申报条件
省工程研究中心应具有较强的综合实力、良好的研发场地设施和设备仪器条件,具有省内一流水平的研究开发水平和技术集成能力,拥有高水平的学术与技术带头人和结构合理的技术创新团队。
1.符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和要求
2.申报单位为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需具有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的经历,较强的创新能力和技术转化能力; 综合实力、研发能力在本行业居省内前列;专职研发人员不少于 30 人,其中副高级职称和博士学位及以上研发人员不少于 10 人;现有研发和检验设备原值不少于 2000 万元;建立一套灵活高效的运行机制、人才激励机制、成果转化激励和知识产权运营等管理制度
3.申报的省工程研究中心名称和主要研究方向应具体明确避免宽泛笼统。
4.同一依托单位建设多家省工程研究中心的,科研人员、仪器设备、科研场地重叠无法切割的,原则上不予重复批复建设。
5.省工程研究中心筹建期原则上不超过 2 年
6.限项要求:各高校或者院所申报省工程实验室不限制数量,但每个高校或院所下面的二级单位同领域只能申报1项。
(三)报送要求
请申报团队编制申报组建材料 (包括组建方案、组建数据表、数据佐证材料、真实性承诺书,见附件 1) ,经真实性审查填写《申报组建汇总表》 (见附件2),于5月17日下班前将盖章版扫描件及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angjw@hfcas.ac.cn。
联系人:杨靖文 0551-65591289
科研规划处
2023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