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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 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 旧版入口
关于申报2026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的通知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 2026-01-14

各科研单元、博士后:

近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发布了《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2026年度)》(见附件),为做好合肥物质院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类别

2026年,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将开展面上资助、特别资助、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与安徽省联合资助(特别资助)、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与中国煤炭科工集团有限公司联合资助(特别资助)项目、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等工作。

面上资助是给予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从事自主创新研究的科研启动或补充经费。由专家通讯评审确定资助对象。资助标准分为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两类。自然科学资助标准为8万元,社会科学资助标准为5万元。

特别资助是为激励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增强创新能力,对表现优秀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实施的资助。由专家会议评审确定资助对象。2026 年计划资助 1200 人,资助标准为自然科学18万元,社会科学15万元。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与安徽省联合资助(特别资助)是由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与安徽省人民政府合作设立,旨在瞄准国家及安徽省重大战略,围绕安徽省战略性高新技术、重点产业领域和基础科学前沿领域,资助一批应届或新近毕业的海内外优秀博士,进入安徽省内博士后设站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为国家及安徽省高质量发展培养更多高层次创新型青年科技人才。2026 年计划资助 30 人,资助标准为每人 18 万元。资助经费是在设站单位给予的博士后正常工资外、以生活补贴形式对博士后研究人员进行的资助。资助经费分两年拨付至博士后设站单位,由设站单位从获选人员办理完成进站手续并工作报到起按月计发,核发 24 个月。流动站获资助人员将同时获得安徽省博士后科研项目资助A 档(20万元)。已获相关资助的不再重复资助。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与中国煤炭科工集团有限公司联合资助(特别资助)项目由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与中国煤炭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煤科)合作设立,围绕煤炭能源行业重大战略、高新技术和基础科学前沿领域,由中国煤科投入经费,资助国内相关学科优秀博士后研究人员,为煤炭能源行业高质量发展培育新动能新优势,培养煤炭能源领域优秀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2026 年计划资助 56 人,资助标准为每人 18 万元。资助经费是给予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从事自主创新研究的科研经费。资助经费一次性拨付至博士后设站单位。

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用于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版在站期间所取得的研究成果。资助领域为自然科学。专著编入《博士后文库》,有独立书号,由科学出版社出版。资助标准为每部专著约10万元。

二、申请条件

(一)面上资助

1.具备良好思想品德、较高学术水平和较强科研能力,无科研失信行为

2.男性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18个月内可多次申请;女性博士后研究人员放宽至进站24个月内可多次申请。累计在站时间不超过6年。每人每站只能获资助一次。

3.在职身份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得申报,现役军人除外

4.申请项目应具有基础性、原创性和前瞻性,具有重要科学意义和应用价值。项目非涉密,且为本人承担。

5.入选由国家设立的各类博士后国(境)外派出项目的人员不可申请。其在完成派出工作或提前结束国(境)外研究工作后,继续在国内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的,由所在设站单位出具证明后可申请。

(二)特别资助

1.进站满4个月,且累计在站时间不超过6年(以申请截止当日计算)。

2.在职身份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得申报,现役军人除外。

3.已取得突出的科研成果,或在项目成果转化方面已取得较好的成效;发展潜力大,在站期间表现出较强的创新能力;无科研失信行为。

4.申请项目应具有突出的学术价值或创新性。可以是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的延续和深化,但必须有创新点或创新成果,且为非涉密项目。

5.择优推荐。按照单位在站且非在职身份博士后研究人员人数的1/20推荐;不足 20 人的,推荐1人。

6.优先推荐条件: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资助,作为主要研究人员参加国家重大科技项目,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学术荣誉称号,优秀留学回国人才,学术带头人或后备人才。

7.每站只能获资助一次。本站内已获得特别资助(包括原站前、站中资助)、博士后基金联合资助(特别资助)以及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的人员不可申请。

8.入选由国家设立的各类博士后国(境)外派出项目的人员不可申请。其在完成派出工作或提前结束国(境)外研究工作后,继续在国内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的,由所在设站单位出具证明后可申请。

(三)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与安徽省联合资助(特别资助)

1.具有良好的科研潜质和学术道德,无科研失信行为。

2.拟进站人员须是获得博士学位3年以内的全日制博士。应届博士毕业生在申报时须满足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基本要求。已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应为2025年3月1日(含)以后进站,进站时获得博士学位不超过3年。

3.拟进站和已进站人员须依托拟进入和所在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申请,且不得变更合作导师;在职身份博士后研究人员不得申请,现役军人除外。

4.1990年3月1日(含)后出生。拟进站人员办理进站手续时须满足博士后人员进站年龄要求。

5.进站学科属于自然科学,申请项目为非涉密项目。重点向新能源汽车、新一代信息技术、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新材料、人工智能、量子信息、空天信息、低空经济、深空探测、聚变能源、金属矿山、安全与健康、大气光学、基础软件和工艺、高端医疗器械、生物医药、集成电路、新型显示等产业领域,以及在皖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皖北和大别山革命老区博士后设站单位博士后倾斜。

6.拟进站人员一般已初步选定博士后合作导师,并与合作导师商议形成初步研究计划。博士后合作导师可为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高水平科研平台,学术造诣深厚。

7.拟进站人员应符合博士后进站相关要求,获选后须在资助名单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办理进站手续,逾期视为放弃资助资格。办理入站手续时须将人事关系转入博士后设站单位并保证全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8.博士后基金安徽联合资助不得与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其他博士后基金联合资助、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以及国家实施的博士后国(境)外派出类项目同时获选。在上述项目未公布获选结果前,可以同时申报。

(四)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与中国煤炭科工集团有限公司联合资助(特别资助)项目

1.申请人须为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或拟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具有良好的科研潜质和学术道德,无科研失信行为。

2.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须依托所在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申请,且累计在站时间不超过 6 年;拟进站人员须依托拟进入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申请;在职身份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得申报,现役军人除外。

3.拟进站人员须是获得博士学位3年以内的全日制博士,应届博士毕业生优先。应届博士毕业生在申报时须满足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基本要求。办理进站手续时须满足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年龄要求。

4.申请人围绕煤炭科学领域自主选题,优先支持指南中所列的研究方向(见附件)

5.博士后基金中国煤科联合资助不得与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其他博士后基金联合资助、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以及国家实施的博士后国(境)外派出类项目同时获选。在上述项目未公布获选结果前,可以同时申报。

(五)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

1.在站2年以上或出站5年内的博士后研究人员,获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者优先,无科研失信行为。

2.申请人为所投专著唯一作者。

3.专著所属学科领域为自然科学。

4.字数不少于15万字(以统计字符<不计入空格>计算)。

5.仅限学术专著,不含译著、研究报告集、学术资料、工具书等。

6.在专著书稿完成后方可申请,已出版专著不可申请。

三、材料提交

1.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https://jj.chinapostdoctor.org.cn/auth/login.html?usertype=bsh)填报,并按《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2026年度)》(见附件)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在线生成《申请书》,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并提交。不需提交纸质材料

2.《面上资助申请书》和《特别资助申请书》均为在线生成。在网上申请开始前,申请人可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资料下载”专区下载《面上资助申请书》和《特别资助申请书》模板作为填报参考,但下载的模板不得作为正式申请书上传,否则视为无效申请

3.面上资助申请书的“项目信息”中除“研究基础”外,不得填写申请人姓名、设站单位名称、合作导师姓名等明显泄露申请人身份信息的内容,以及评审专家判定其他属于泄露个人信息的情形,否则评审专家可视为申请人故意泄露个人信息,计0分。如出现上述信息,建议以“本人”“所在设站单位”“本人的博士后合作导师”代称

四、注意事项

1.请申请人务必仔细阅读《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2026年度)》(附件1),认真对照各项目的申请条件、评审办法和指标等,按照要求准备材料,并于申请时间节点前完成网上申报,准确真实填报各项信息。提交申请前,请认真检查上传文档材料,不得开启文档加密保护

2.企业联合培养博士后只可向工作站设站单位提交申请

3.资助经费适用范围限于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会议/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以及其他合理支出。在上述经费范围内,不设具体经费的比例限制,由获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自主统筹使用,其中,劳务费的支付范围为参与研究过程的相关人员(如在校研究生)和临时聘用人员。

4.获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在公开发表资助成果时,应标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及资助编号(Supported by the China Postdoctoral Science Foundation under Grant Number XX)。获博士后基金安徽联合资助的成果标注为:Supported by the China Postdoctoral Science Foundation - Anhui Joint Support Program under Grant Number XX。

五、时间安排

温馨提示:为提升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申报质量,人事处拟于2月底组织专家对申请者的申报材料进行学术把关。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请申报人员提前做好准备。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汪老师

联系电话:0551-65590809

人事处

2026年1月14日

2026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