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徽省直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使用的通知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 2026-06-17
各位职工:
根据《关于做好安徽省直职工基本医保个人账户规范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安徽省直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基金发放方式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个人账户划入方式调整
1.调整时间:2026年6月,调整人员范围:在编在职及退休职工。
2.省直医保个人账户基金划入方式由“直接发放至个人银行账户”(简称“实账户”)变更为“按规定额度划入社会保障卡医保个人记账(简称“记账户”)。一般在每个月中旬划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金额可累计使用。
3.账户使用范围:个人账户可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直系亲属共济使用。可用于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合规个人医保缴费等场景,支持省内通用。详见附件1。
二、重要说明
1.本次调整仅变更个人账户发放方式,不影响职工住院、门诊统筹报销、大病保险等原有医保待遇。
2.个人账户余额及使用记录可详见附件2。
人事处
2026年6月17日
附件2: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及使用查询.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