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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合肥物质院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导师的通知

来源:    作者:    时间:2023-07-18

  各科研单元:  

  为进一步规范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导师(以下简称“实践导师”)的聘任和管理,充分发挥实践导师在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重要作用,按照《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研究生院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导师遴选管理办法》(研字〔2020〕2号)文件要求,现组织2023年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导师的信息申报及审核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基本条件  

  1.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导师来自企业行业,具有过硬的思想政治素质,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具有严谨的治学态度,学术行为端正,遵纪守法。  

  2.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实践导师应为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高级技术人员。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实践导师应为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高级技术人员,或博士毕业并在重要行业或大中型技术企业工作三年以上的技术骨干人员,或硕士毕业并在大中型企业和重要行业中担任五年及以上部门负责人的高级管理人员。  

  3.熟悉行业发展前沿动态,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和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在本行业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和良好的社会声誉。  

  4.能提供专业学位研究生从事实践活动的实践场所,确保研究生完成相关的实践活动。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实践导师应具有承担或参与重大、重点项目的经验。  

  二、申报时间节点及申报流程  

  申报方式采用网络填报,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7月31日,实践导师申报人员自行登录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导师遴选备案系统(网址:http://sjds.ustc.edu.cn )完成注册和备案申请,注册时选择受聘学院为“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并填写附件2《实践导师所在单位审核意见》,加盖所在单位人事公章后,上传至备案系统即可。合肥物质院研究生处对申报人任职条件及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者提交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研究生院备案。  

  三、申报联系人  

  常昱红 0551-65591065  朱利君 0551-65592990    

  附件:  

  1.《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研究生院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导师遴选管理办法》(研字〔2020〕2号 ) 

  2.实践导师所在单位审核意见    

  研究生处  

  2023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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