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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取消外部合作单位车辆长期通行权限的通知(2022年5号)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 2022-04-14

  目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根据中科院和省、市疫情防控要求,经合肥研究院疫情防控工作组批准,现对前期各科研单元、各部门申报授权的2667辆合作单位车辆管控措施调整如下:

  1、取消合作单位车辆的长期通行权限,自4月19日24:00起执行。

  2、确需因公来岛的外单位车辆,可通过企业微信办理1天的通行授权;同时严格按照“谁接待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由合肥研究院联系部门负责提前收集安康码、行程码两码信息,带星号或黄码人员不得授权进入园区。

  3、因公确需办理长期通行的,按照安全管理处《车辆授权审批流程》(附件1),填写相关表格(附件2),经各科研单元、各部门疫情防控工作组负责人(具体可咨询各科研单元综合办)审批盖章后,于4月18日16:00前报备给疫情防控工作组办公室,并由安全管理处授权。授权通过后,各科研单元、各部门参照职工要求,负责每日收集车辆驾驶人和乘坐人的两码信息,带星号或黄码情况,第一时间报告安全处取消授权,并报告疫情防控工作组。

合肥研究院疫情防控工作组办公室

2022年4月14日

  附件1:车辆授权审批流程

  附件2:车辆授权审批相关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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