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投资企业使用合肥研究院品牌情况自查自纠的通知
各投资企业:
近日,中国科学院发文要求严格规范投资企业使用中国科学院品牌,要求投资企业对照文件要求开展自查自纠,要求合肥研究院上报《自查自纠情况总结报告》。请各投资企业根据企业自查自纠情况整理出《XX公司自查自纠情况总结报告》,报告内容包括:
1. 企业使用中国科学院品牌及院属各单位品牌的自查情况。
2. 违规使用、不规范使用、滥用中国科学院品牌及合肥研究院品牌的整改情况或整改方案。整改方案须明确责任人、整改举措、整改时限(整改时限一般不超过1个月)。
3. 存在问题原因分析以及防范类似问题的长效机制。
请各投资企业按照《中国科学院形象识别系统手册》、《中国科学院形象标识应用规范》、《中国科学院科学传播局关于规范和加强院形象标识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科发传播函字〔2019〕3号)、《中国科学院控股有限公司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企业使用中国科学院品牌的意见》(科资发综字〔2020〕109号,对照检查是否存在违规使用情况,是否存在不规范使用或滥用中国科学院品牌及合肥研究院品牌开展宣传的情况。如有以上情况,请立查立改。并于2022年6月23日前,将《XX公司自查自纠情况总结报告》电子档发送至科学岛控股。
联系人:徐歌 ;联系电话:0551-65592298 ;邮箱:xug@hfcas.ac.cn
合肥科学岛控股有限公司
2022年6月20日
附件:
3、《中国科学院科学传播局关于规范和加强院形象标识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科发传播函字〔2019〕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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