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要求,修购专项按三年编制规划,现按程序启动2022-2024年修购专项规划仪器设备类编制工作。
请各项目组认真组织申报材料,部分事项强调如下:
1. 每个项目原则上控制在 600 万元以内。超过 500 万元以上的单台套设备,原则上应纳入区域中心规划。不能纳入区域中心的,应在充分调研论证基础上,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在规划方案中进行单独说明。
2. 严禁多头申报,国家重点实验室、大科学装置、“十四五”基本建设等专项已有设备购置渠道,不得再纳入修购规划。中科院将组织进行查重。
3. 合肥区域中心各成员单位项目组(含中科大、合肥研究院各科研单元),可以区域中心名义申报,需提交材料:附件1.【区域中心】2022-2024年修缮购置专项仪器设备类规划汇总表;附件3.XXX2022-2024年修缮购置专项仪器设备类规划文本(填写标黄部分)。
4. 合肥研究院各科研单元项目组,也可以合肥研究院名义申报,需提交材料:附件2.【研究所】2022-2024年修缮购置专项仪器设备类规划汇总表;附件3.XXX2022-2024年修缮购置专项仪器设备类规划文本(填写标黄部分)。
请各项目负责人认真阅读相关文件,于2月21日17:00前提交以上材料电子版至联系人邮箱。 经评审后,资产与条件保障处将再组织各项目组对项目材料进行更新。
资产与条件保障处联系人:刘晓丽(65590305,liuxl@hfcas.ac.cn)。
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
2021年2月5日
附件(详见企业微信通知):
附件1.【区域中心】2022-2024年修缮购置专项仪器设备类规划汇总表
附件2.【研究所】2022-2024年修缮购置专项仪器设备类规划汇总表
附件3. XXX2022-2024年修缮购置专项仪器设备类规划文本(参考提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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