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转发合肥研究院工会组织开展安徽省职工建功“十三五”主题摄影展活动的通知

各离退休党支部、老年大学各班级和各老年协会:

    根据合肥研究院工会发布的安徽省总工会关于组织开展安徽省职工建功“十三五”主题摄影展活动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通过职工群众视角展示“十三五”期间全省职工建功立业丰硕成果,用镜头展现全省广大职工和各级工会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及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为奋力实现“十三五”圆满收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凝心聚力开启“十四五”发展新征程而不懈奋斗的壮美画卷。

    二、主要活动安排

    本次活动将分为摄影作品征集、入展和获奖作品评选、颁奖典礼暨摄影作品展览等分阶段实施。

    三、有关奖项设置

    (一)作品类奖项设置

    金奖 2 名,奖金各 3000 元;银奖 6 名,奖金各 2000 元;

    铜奖 20 名,奖金各 1000 元;优秀奖若干,不设奖金。

    摄影展现场,将组织观众现场投票,评选“最具人气奖” 若干,不设奖金。

    以上奖项均颁发相应证书。

    (二)组织类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以省辖市总工会,省直、省产业工会和省总直管工会为单位设置优秀组织奖若干,颁发相应证书,并在后续报道和出版物中予以体现。

    优秀组织奖的评定主要以各级工会推荐作品的数量和质量为依据。

    四、作品征集要求

    (一)征稿时间:2020 年 11 月 12 日至 11 月 30 日止。

    (二)征稿对象:围绕本次摄影展主题进行创作的全院职工和学生(含离退休职工)。

    (三)征稿主题:作品题材以反映职工在“十三五”期间建功立业为主题,聚焦劳模、工匠、农民工、产业工人等各行各业职工群体,记录新时代奋斗者的人物形象,反映职工群众热火朝天的生产生活场景,展现伟大劳动成果。

    1.记录劳模群体在工作时的精神状态,折射出精益求精的劳模精神和敬业风气;

    2.记录奋战在一线的职工劳动生产场面和创新创造成果,突出表现在抗击疫情、抗洪救灾、重点工程建设以及安徽制造、文明创建等重点活动和重大事件中的劳动精神和工人力量;

    3. 记录发生在身边的美好,展现各行各业发展成果给广大职工群众带来的生活变化,体现职工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4. 与“十四五”规划蓝图衔接,记录我省正在建设中的重点工程、正在形成的重大创新成果如安徽“智”造、职工创新成果等,以及积极融入长三角一体化进程中的重要举措等内容,致力展现美好安徽建设的壮丽前景;

    5.其他与主题相关的作品。

    (四)征稿细则

    采用集体推荐报送的形式,注重现有成果运用,向职工群众广泛征集优秀摄影作品。

    1.参展作品可以是单幅或组照,彩色或黑白照片不限;

    只接收电子数据投稿,提交的摄影作品为 JPG 格式。文件量不少于 3MB;组照最少 4 幅、最多 8 幅;长边 2000px。不接受自然山水风光类作品。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作品只可做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适当微调, 不得做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色彩处理)。

    2. 投稿作品须取材于安徽省,拍摄时间为 2016 年 1 月 1 日至今,不得有任何标记、边框、文字等;标题及作品描述中均不得透露作者姓名。报送时,须注明作品标题、作品说明(含拍摄时间、反映的具体事件及其发生的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

    3. 本次征集作品不收取任何费用,但有权使用入选参展作品用于举办展览、网络展示、媒体发布、编辑画册及其他相关公益宣传活动,不再另付稿酬,保留作品的署名权。获奖作品将收录至主办单位图片库,所有参赛作品均不退稿。

    4.作品评选期间,主办方将根据需要通知部分参展者提

供原片以供查验,未按规定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该作品参展资格。

    5.参赛作品须为原创,作品所涉及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负。

    6.不符合本征稿细则规定的,不能参选;已入展的,将予取消资格;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稿酬、荣誉证书等,并可在媒体上通报。主办单位对本次摄影展活动的参展作品拥有最终解释权。

    7.投稿作者在进行作品创作时,应遵守相关防疫规定,在确保自身及其他人员人身安全的情况下自行开展创作活动。

    8.凡投稿的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本征稿细则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

    联系人:刘秀秀 电话:65591242 投稿邮箱:liuxx@hfcas.ac.cn

 

 

中科院合肥研究院人事处离退办

2020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