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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招生

安徽大学-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2023年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细则

来源:    作者:    时间:2023-03-30

  根据《安徽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加大研究生的入学复试权重,实行"差额复试"。凡拟录取的考生均须参加复试,复试按"公平"和"公正"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  

  一、组织领导 

  (一)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组长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包括分管研究生培养和管理工作的党政负责人、纪委书记以及导师代表,一般为5-7人,负责制定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并组织实施。 

  面试考生人数较多的学科可成立若干个面试专家组。面试专家组实行组长负责制,成员不少于7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 

  (二)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研究生党委负责对拟录取考生(含推免生)的档案材料进行政审和诚信评判;本单位纪委、党组织的纪检委员负责对面试各个环节进行监督。 

  二、复试资格 

  (一)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为120%。  

  (二)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总成绩在国家划定的A类分数线下30分以内,单科成绩在国家划定的A类分数线下10分以内。  

  (三)联合培养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安排: 

  1.第一批为第一志愿报考安徽大学联合培养(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且初试成绩达到安徽大学研究生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具体分数参考   https://graschool.ahu.edu.cn/2023/0329/c9539a303786/page.htm 。 

  2.第一批复试结束后,未完成的招生计划进行调剂复试。安徽大学联合培养(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接收调剂的学科专业目录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发布。 

  (四)接收调剂的基本要求: 

  1.调剂的考生须是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初试成绩不低于第一志愿复试分数线。 

  2.调剂工作一律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中进行,各调剂专业具体要求将在国家调剂系统中注明。 

  3.考生申请调入的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须为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考生初试科目与调入的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 

  6.符合国家规定的其它调剂要求。 

  7.已参加我校复试的考生,复试不合格的(含笔试、面试)不得再申请我校调剂复试。 

  (五)调剂复试的复试日程由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研究生处网站发布,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收到复试通知且同意参加复试的考生,按复试日程参加复试,不再另发复试通知。 

  (六)资格审查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考生的报名资格审查在复试中进行。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要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资格审核地点为磬苑校区材料科学大楼B座一楼大厅,时间为2023年4月1日下午14:30-17:00。 

  凡未接受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 

  资格审查需要查验的材料为: 

  (1)准考证。 

  (2)二代身份证。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参加复试。 

  (4)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6)科研成果、英语水平、获奖证书等证明学术才能的材料,以及各培养单位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 

  (7)复试考生本人签字的《考生诚信承诺书》(请见附件1,或从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专区”下载); 

  (8)复试考生本人签字的《安徽大学-中科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2023年研究生联合培养告知书》(请见附件2)。 

  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在4月1日20时前,登录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研究生信息平台(http://202.127.207.104:10002/ ,账号和密码为手机号和身份证号码),提交以下个人证明材料(个人证明材料须为原件拍照或清晰扫描件电子版,按如下编号顺序,制作成一个完整的PDF文件,文件命名为“准考证号+姓名.PDF”。),材料清单和顺序如下: 

  1.准考证。 

  2.二代身份证(正反两面)。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参加复试。 

  4.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管理单位红章,应届本科毕业生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6.科研成果、英语水平、获奖证书、毕业论文(应届生可提供毕业论文大纲)等证明学术才能的材料,以及各培养单位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 

  7.复试考生本人签字的《安徽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请见附件1,或从安徽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专区”下载) 

  (8)复试考生本人签字的《安徽大学-中科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2023年研究生联合培养告知书》(请见附件2)。 

  三、复试方式与计分办法 

  (一)复试形式  

  第一志愿考生   笔试+面试 

  调剂考生           面试 

  (二)笔试工作由安徽大学研究生院统一组织实施,笔试时间为4月2日9:30-11:30,考试时长120分钟,满分100分。 

  (三)面试由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组织,面试专家组具体实施。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综合分析、科研创新、语言表达、外语听说等能力。专家组成员主要以提问的方式对考生进行面试。面试专家组成员依据考生面试表现当场记名评分,每位考生的面试得分为专家组所有成员记名评分的平均分(消除组间偏差后),满分为100分。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面试专家组在面试同时对学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我单位指定专人做好面试记录、评分表存档等工作。面试过程实行全程录屏录像,面试现场录音录像。 

  面试组织程序如下: 

  (1)面试时,考生应当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以备核查。 

  (2)由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研究生信息平台随机生成面试顺序,面试前由工作人员向考生公布面试顺序。 

  (3)研究生处按面试分组用规定表格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报送各考生面试获得的各专家评分(由组长签名纸质一份,电子档一份)及《硕士招生复试情况记录表》(纸质)。 

  (4)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根据各面试组考生的组内平均分与组间平均分之差,对组间偏差进行统一校正;消除组间偏差后的成绩为各考生的面试得分。 

  四、面试时间和复试考试名单 

  面试时间2023年4月3日,地点在科学岛,第一志愿达线的复试考生名单请见安徽大学研究生院网站。 

  五、录取 

  (一)考生总得分。 

  考生的初试总分、复试总分分别当量折算后相加即为考生总得分。 

  考生总得分计算办法如下: 

  1.初试卷面总分为500分的考生,初试成绩除以5之后的得分,乘以60%,即为初试当量折算分。 

  2.考生复试笔试和面试总得分,换算为百分制,乘以40%,即为复试当量折算分。 

  3.考生总得分为初试当量折算分与复试当量折算分之和。 

  4.政策性加分,计入初试成绩总分,折算为百分制乘以60%后计入考生总得分(符合教育部加分规定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向我校研招办提交书面证明材料)。 

  (二)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按一级学科根据招生计划、总得分高低,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考生的总得分相同时,按初试成绩总分高低依次录取;考生的总得分、初试成绩总分均相同时,按复试面试得分高低依次录取)。 

  (三)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复试笔试、面试或加试者低于60分的。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 

  3.已接受其它招生单位“待录取”的。 

  4.资格审查未通过或提供虚假信息的。 

  5.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情况。 

  (四)拟录取的调剂考生,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送“待录取”通知,拟录取的调剂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另行公告)确认是否同意接受“待录取”,逾期视为放弃。 

  六、体检 

  拟录取考生在开学后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要求,按照《教育部 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规定执行。 

  七、其它 

  (一)招生计划、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等在安徽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示,网址:http://yz.ahu.edu.cn 。对复试和录取工作全过程涉及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由督查组统一受理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查处(监督电话:0551—63861581,电子邮箱:jwb@ahu.edu.cn 。)。 

  (二)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对复试、复查中表现差异大的,进行严格审核和调查,确认冒名顶替或考试舞弊的,将予以严肃处理,并进行追究。 

  (三)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定按复试批次先后依考生总得分高低排序确定。 

  (四)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的复试工作细则及其实施过程涉及的相关问题,由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安徽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联系人:闫老师   0551-64671720 65592439 

  中科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研究生处 

  2023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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