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资企业及创新院、皖江中心、淮南中心:
根据研究院《关于开展2016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研究院资产管理公司决定开展投资企业(含创新院、皖江中心、淮南中心)2016年度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2016年9月30日前成立的研究院及研究院资产管理公司持股企业,创新院,铜陵皖江中心,淮南新能源中心(以下统称投资企业)。
二、考核组织
(一)成立投资企业考核委员会,负责投资企业年度考核工作。办公室设在研究院资产管理公司,承担投资企业年度考核的具体事务。
(二)投资企业考核委员会成员由研究院经营性资产管理委员会成员、部分机关处室领导、研究所分管领导组成。
(三)投资企业考核委员会名单报人事教育处备案。
三、考核内容和具体要求
(一)考核等次
考核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设优秀一名、良好二名,经研究院审批后,统一下文公布,并对优秀、良好的投资企业颁发证书和奖金。
(二)考核内容
1.2016年度目标制定与完成情况(权重比≤24%:销售额、到款额、净利润,各项完成率*8。单项比值≥1,取8分);
2.2016年度上缴研究院利润情况(权重比≤20%:企业上缴额/全部企业上缴额*10;企业投资回报率=企业上缴额/研究院投资额*100%,企业投资回报率/上缴利润企业平均投资回报率*10,如比值≥1,取10分);
3.2016年社会贡献度(权重比≤16%:企业年人均产值/全部企业年人均产值*8;企业年人均交税/全部企业年人均交税*8。单项比值≥1,取8分);
4.2016年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履职情况(权重比≤15%:提交全年1次股东会、1次董事会(监事会)的会议决议及附件,附件包含“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董事会报告、监事会报告”等,“三会”分值分别为6分、6分、3分);
5.2016年末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权重比≤10%:企业年度资产增值率=(企业年末净资产额-企业年初净资产额)/企业年初净资产额*100%,“企业年度资产增值率/全部企业年度资产平均增值率”,如比值≥1,取5分,如比值<1,取“企业年度资产增值率/全部企业年度净资产平均增值率*5”,最低0分;企业年末净资产额/企业累计资本投入(注册资本+资本公积),如比值≥1,取5分,如比值<1,取0分);
6. 2016年度软实力提升情况(奖项、专利、荣誉、认证等,权重比≤15%,主观评分)。
以上各项中的平均值均为各企业加权平均值,由研究院资产管理公司根据各投资企业上报的材料汇总后提供。
(三)有关事项
1.研究院投资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不合格:
(1)资不抵债的企业;
(2)长期与研究院不联系、不配合的企业;
(3)2016年发生重大事故的企业;
(4)考评材料填报严重失实的企业;
(5)发生其他严重事件影响发展的企业。
(四)材料提交
2017年1月5日前,各投资企业向考核办公室提交以下材料:
1.本企业年度考核实施情况报告(见附件一);
2.本企业年度考核情况表(见附件二)。
(五)考核结果运用
1.作为研究院编制职工职称晋升、年终考评等考核的参考依据之一;
2.作为投资企业参评省院共建奖的考核依据之一;
3.作为股东会、董事会对投资企业经营层考核的依据之一;
4.研究院对考评优秀、良好的投资企业分别奖励3万元、2万元。
四、其它事项
(一)投资企业负责人需在提交的“企业年度考核实施情况报告”、“企业年度考核情况表”上签字,并承诺提供材料的真实准确。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将给予通报,并按不合格处理。
(二)本年度安排“科聚高、聚能电物理、美科氦业、科晶材料、科瑞电子、英科智控、中科智能、无锡农业、奥力智能、科源传感、创新院公司、皖江中心、淮南中心”等13家单位做考评会议交流,每家负责人报告不超过10分钟(PPT报告)。
(四)未尽事宜,由研究院资产管理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1. 企业年度考核实施情况报告(模板);
2. 企业年度考核情况表(样表)。
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
2016年12月20日
·附件1企业年度考核实施情况报告(提纲2015).doc ·附件2投资企业年度考核情况表(表样2015).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