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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科技部“关于征集2013年度中国与加拿大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发表日期: 2022-11-22 作者: 点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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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加拿大政府科学技术合作协定》和第四届中加科技合作联委会会议纪要,为促进和支持中加两国科技创新及产业化合作,中国科技部与加拿大外交国贸部自即日起联合征集合作研究项目建议。项目征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优先领域 

  根据双方协商,本次项目征集优先领域为清洁汽车交通和人用疫苗,具体子领域如下: 

  清洁汽车交通领域: 

  • 替代燃料的应用 

  • 减重和可持续材料 

  • 先进传动系统 

  人用疫苗领域: 

  • 用于多糖蛋白结合疫苗的方法和优化技术 

  • 新型疫苗佐剂和释放系统研究 

  • 粘膜免疫学和疫苗发展的机理研究 

  • 流感、现存病毒和新兴病毒 

  • 生物工艺和生产 

  中方对每个项目资助预算额度最高不超过600万元人民币。 

  二、申报要求 

  1、本轮项目征集面向具有明确的产业化应用前景、社会效益良好合作研发项目。 

  2、合作研究内容应有较高的创新性。 

  3、双方合作团队均需具有一定的技术优势,需明确双方各参与单位在合作研发中的贡献和分工。 

  4、合作双方已经签署了合作协议或意向书,其中必须包括知识产权专门条款或双方另行签署专门的知识产权协议。 

  5、鼓励产学研结合,双方合作团队中均需有至少一家学术单位和一家企业参与,中方企业配套资金不少于此次申请科技部资助的50%。 

  6、项目应于3年内执行完毕或取得阶段性成果。 

  三、申报方法 

  1、项目申报单位需分别向本国的项目征集部门提交申报材料,单方申报项目无效。中方向科技部提交申请,加方向外交国贸部提交申请。 

  2、中方申报采取离线方式。中方征集部门为科技部国际合作司。项目申报单位可从“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网”(www.istcp.org.cn)的“文件下载”栏下载“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项目建议书(2012版).pdf”文件,用Adobe Acrobat Reader 8.0及以上版本打开,按照建议书的格式及字数要求直接填写,请勿更改原始文件的格式或另行制作文件填写。加方单位项目申报可参看网址http://www.istpcanada.ca/home/。 

  3、中方提交的建议书中项目名称、合作单位及负责人等信息必须与加方合作伙伴申报内容一致。 

  4、中方项目申报单位请将填报材料打印一式三份报送至研究院综合办公室,并将项目建议书电子版发送至linzh@hfcas.ac.cn,未递交电子版材料的项目,将不予受理。同时请将本通知附件《项目建议书信息表》填好并发送电子版至上述邮箱。 所有申请经研究院领导审核批准后,由研究院综合办统一报送中科院国际合作局。

  四、申报时间 

  1、从即日起开始申报,截止日期为2013年3月25日。 

  2、中国科技部将根据2013年度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评审的有关程序进行项目评审。 

  3、中加双方将分别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评审结束后,双方将共同协商确定支持的项目。执行通知将于2013年底之前发至各项目推荐部门,未入选项目恕不另行通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中凰

  电话:65591206

  研究院综合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三月一日

  附件:项目建议书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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