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发布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企业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指南(第二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3-13 来源:

各科研单元、各部门: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近日发布了《关于发布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企业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指南(第二批)的通告》(见https://www.nsfc.gov.cn/p1/3381/2824/101375.html)。为做好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资助模式

2026年度企业创新发展联合基金(第二批)以重点支持项目或集成项目的形式予以资助,资助期限均为4年,其中重点支持项目的直接费用平均资助强度约为 260 万元/项,集成项目的直接费用平均资助强度约为 1000 万元/项

二、申请条件与限项规定

(一)申请条件

1.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者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以及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人员不得作为申请人进行申请。

(二)限项申请规定

执行《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申请规定”中限项申请规定的相关要求。继续试点企业创新发展联合基金申请时不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范围,正式接收申请后计入。科研人员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正在承担(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企业创新发展联合基金的项目数量合计限1项,申请当年资助期满的项目不计入统计范围。

三、时间安排

1.申请书提交时间:2026年3月30日至4月9日16:00。

2.科研项目申报审批表(附件1):2026年4月3日17:00前报送科研规划处联系人。

四、申请注意事项

1.本联合基金项目采取无纸化申请。申请人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grants.nsfc.gov.cn/pmpweb/login)撰写申请书。

2.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 1 项企业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

3.本联合基金面向全国,公平竞争。鼓励申请人与联合资助方下属研发机构开展合作研究。对于合作研究项目,应当在申请书中明确合作各方的合作内容、主要分工等。集成项目合作研究单位的数量不得超过4个(依托单位+合作单位1+合作单位2+合作单位3+合作单位4);重点支持项目合作研究单位的数量不得超过2个(依托单位+合作单位1+合作单位2)。

4.申请书中的资助类别选择“联合基金项目”,亚类说明选择“集成项目”或“重点支持项目”,“附注说明”选择“企业创新发展联合基金”;“申请代码 1”应按照本联合基金项目指南要求选择,“申请代码 2”根据项目研究领域自主选择相应的申请代码;“领域信息”根据项目研究领域选择相应的领域名称。

5.申请项目应当符合本项目指南的资助范围与要求。如果申请人已经承担与本联合基金项目相关的国家其他科技计划项目,应当在申请书正文的“研究基础与工作条件”部分论述申请项目与其他相关项目的区别与联系。

6.原则上每个项目指南研究方向最多支持1项。


联系人:王雪,65592289,xwang@hfcas.ac.cn,企业微信

科研规划处

2026年3月13日


附件1-科研项目申报审批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