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研单元:
生态环境部近日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以下简称“国科管系统”)发布了“京津冀环境综合治理”国家科技重大专项2027年度第一批“揭榜挂帅”项目榜单的通知(https://service2.most.gov.cn/kjjh_tztg_all/20260729/5848.html)、2027年度第一批公开竞争择优项目申报指南(https://service2.most.gov.cn/kjjh_tztg_all/20260729/5849.html)的通知,现将2个通知有关事项整理通知如下:
一、项目组织申报工作流程
(一)牵头申报单位根据项目申报指南,以项目为单元整体编制项目申报书和预算申报书,申报材料须覆盖指南方向的全部研究内容和考核指标。榜单原则上只资助1个项目,项目负责人须承担其中1个课题。
(二)本次项目申报采取一轮申报方式,具体工作流程如下。
1、网上申报。项目申报单位根据指南要求,通过国科管系统进行网上填报,须对本次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核,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申报材料应包括相关协议和承诺。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应与所有参与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协议中明确所有参与单位及各自分工,加盖所有参与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签章)、项目(课题或研究任务)负责人签字和签署时间。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和参与单位为企业的,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和资信证明等相关资质证明材料。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参与单位、项目负责人及课题负责人应签署诚信承诺书。实行标志性成果总承单位负责制的项目,申报团队应符合总承单位提出的技术和管理等要求。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及所有参与单位应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要求,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杜绝夸大不实,严禁弄虚作假。
2、合理编制预算。申报单位应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京津冀环境综合治理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相关要求,结合项目研究任务目标的实际需求,科学合理、实事求是编制项目总体经费预算,并按榜单要求的比例明确中央财政资金预算和其他来源资金预算。
3、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受理申报材料,开展形式审查。对通过形式审查项目数量不高于拟立项数量4倍的,经项目管理专业机构研判后,可直接进入答辩评审程序。高于4倍的,需开展首轮评审,首轮评审不需要项目申请人进行答辩,根据首轮评审结果,遴选出不超过拟支持项目数量3—4倍的申报项目进入答辩评审。项目管理责任主体组织进入答辩评审环节的申报团队进行答辩评审。
二、申报时间要求
1.国科管系统填报申报书时间:2026年8月7日8:00-2026年9月17日16:00
2.申报意向调查表(附件1)报送科研处时间:2026年8月10日12:00
3.一般科研项目申报审批表(附件2)报送科研处时间:2026年8月21日17:00前
三、咨询方式
1.技术咨询电话及邮箱:010-58882999(中继线),program@istic.ac.cn
2.业务咨询电话:010-84665926
四、其他
2个通知的具体指南文本、形审及限项要求等,可以自行登录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service.most.gov.cn/)-公开公示-申报指南下载,或者联系科研规划处获取。请有意向申报的单元和个人提前联系科研规划处,以便做好相关组织服务工作。
联系人:方秀芬,65591821,fangxf@hfcas.ac.cn,企业微信
科研规划处
2026年7月30日
2、一般科研项目申报审批表.docx

通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