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室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城镇可持续发展关键技术与装备”重点专项2026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8-18 来源:

各科研单元: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室近日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以下简称“国科管系统”)发布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城镇可持续发展关键技术与装备重点专项2026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https://service2.most.gov.cn/kjjh_tztg_all/20260807/5860.html),现将有关事项整理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应根据指南方向的研究内容以项目形式组织申报,项目可下设课题。项目应整体申报,并覆盖相应指南方向的全部考核指标。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每个项目下设课题数不超过5个,项目参与单位总数不超过10家。项目设1名负责人,每个课题设1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可担任其中1个课题的负责人。

2、项目(课题)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每年用于项目课题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项目(课题)负责人应为60周岁以下(19661月1日以后出生)。

项目(课题)负责人应是项目(课题)牵头单位的正式人员。国科管系统中项目(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应与其所牵头或参与申报项目的项目(课题)承担单位名称一致,项目申报单位应在项目正式申报书中附件部分上传项目(课题)负责人为项目(课题)承担单位正式人员的证明(需加盖公章或人事章)。

3、港澳单位的项目(课题)负责人和参与者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的相关规定,爱国爱港、爱国爱澳。

4、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的公务人员及港澳特别行政区的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项目(课题)。

    5、参与重点专项实施方案或本年度项目指南编制的专家,原则上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该重点专项项目(课题)。

6、项目(课题)负责人和参与者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二、申报书要求

项目申报书应包括相关协议和承诺等,具体要求如下:

1、项目的牵头单位应与所有参与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明确各单位任务分工、考核指标、经费分配、知识产权归属等;项目负责人、课题负责人应在联合申报协议上签字,协议签署时间应明确体现。

2、项目(课题)牵头单位、项目(课题)负责人应签署诚信承诺书,并严格遵守承诺。

3、专业机构受理申报书、开展形式审查,并根据申报情况开展首轮评审工作。首轮评审不需要项目负责人进行答辩。根据专家评审结果,遴选出拟立项数量6倍的申报项目,进入答辩评审。对于未进入答辩评审的申报项目,及时将评审结果反馈项目申报单位和负责人。若项目申报数量不高于拟立项数量的6倍,经专业机构研判后,可直接进入答辩评审程序,其中当同一指南或榜单方向仅有1个申报项目时,则应提高评审立项标准。答辩评审通过视频评审方式进行,项目负责人通过网络视频进行答辩报告。根据专家评议情况择优立项,每个指南或榜单方向只支持1项。

三、限项要求

1、 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同期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合计限为1项。

2、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的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项目(课题),课题负责人可参与申报项目(课题)。

3、作为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的项目(课题)负责人、项目骨干申报和在研的项目(课题)总数不得超过2项。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预算不超过400万元的“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项目、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预算不超过400万元的“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港澳台项目,不计入上述2项总数的限项范围。

4、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的在研项目(课题)负责人和项目骨干不得因申报新项目而退出在研项目;退出项目研发团队后,在原项目执行期内原则上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新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

5、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不含青年科学家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项目、国际合作类项目;限项目(课题)负责人)、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不含青年科学家项目,限项目(课题)负责人),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限项目(课题)负责人)、卓越研究群体项目(含原基础科学中心项目,限学术带头人和骨干成员)、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限部门推荐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具有高级职称的主要参与者)实施联合限项,科研人员同期申报和在研的项目(课题)总数原则上不得超过2项。

6、执行期(包括延期后执行期)结束时间早于2026年12月31日的项目(课题),不计入总数限项范围。

四、申报程序

申报项目均采用一轮申报的程序,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网上填报。项目牵头单位根据指南相关申报要求,通过国科管系统(http://service.most.gov.cn)填写并提交项目申报书,申报书中所需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网上填报的申报书将作为后续形式审查和项目评审工作的依据。

、申报时间要求

1、国科管系统填报申报书时间:2026878:00—92816:00

2、申报意向调查表(附件1)报送科研处时间:2026827日前

3、科研项目合同(申请)审批表(附件2)报送科研处时间:2026831日前

六、其他

由于科技部申报指南文本要求不得网上转载发布,可以自行登录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service.most.gov.cn/)-公开公示-申报指南下载,或者联系科研规划处获取。请有意向申报的单元和个人提前联系科研规划处,以便做好相关组织服务工作。

联系人:方秀芬,65591821,fangxf@hfcas.ac.cn,企业微信

科研规划处

2026817


1、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指南申报意向调查表.xlsx
2、一般科研项目申报审批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