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研单元、各部门:
中国科学院科技创新发展局已启动2026年度中国科学院杰出科技成就奖推荐工作。根据院科创局通知要求,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奖项介绍
中国科学院杰出科技成就奖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重点奖励在产出关键性、原创性、引领性重大科技成果、抢占科技制高点科技创新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院属单位科研人员和创新团队。2024年起,中国科学院对杰出科技成就奖的条例和实施细则进行了修订,设置个人成就奖、基础研究奖、技术发明奖和科技攻关奖4个奖项,均包括通用领域和专用领域。个人成就奖每次授予不超过2名个人;基础研究奖、技术发明奖和科技攻关奖,每次授予均不超过5个,其中专用领域每次授奖总数不超过5个。
个人成就奖:应在我院工作十年以上,一直活跃在科技前沿,取得重大创新成就,对国家和我院相关学科领域发展做出卓越贡献。
基础研究奖:应为近五年内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方面取得重大科学发现和原始创新成果,在国内外产生重要影响。
技术发明奖:应为近五年内在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方面获得高价值知识产权,通过推广应用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生态效益。
科技攻关奖:应为近五年内在国家重大科技攻关任务中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在解决国家重大战略需求或保障国家安全方面发挥关键作用。
二、推荐要求
1. 院杰出科技成就奖候选者的成员要求均为院属单位人员。按照规定的数量推荐,根据贡献大小排名。个人成就奖候选者应为1人,基础研究奖候选者的成员不超过5人,技术发明奖候选者的成员不超过6人,科技攻关奖候选者的成员不超过10人。
2. 已获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的,不得被推荐为个人成就奖候选者。已获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的成果,不得被推荐为院杰出成就奖的基础研究奖、技术发明奖或科技攻关奖。
3.已获院杰出成就奖个人成就奖的,不得被推荐为个人成就奖候选者。已获院杰出成就奖的,两年内不得被再次推荐。连续两年被推荐为院杰出成就奖未获奖的,须暂停一年。同一候选人当年只能被推荐一个奖项。
4.对于院外合作取得重大成果的院杰出成就奖候选者,该成果应由我院科研人员提出主要学术思想和技术路线,并完成主要研究工作,且享有相关知识产权。推荐前须征得院外合作方同意,并提供具体贡献的证明材料。
5.凡存在知识产权争议的,在争议解决后方可被推荐为院杰出成就奖候选者。
三、推荐方式及数量
1.合肥物质院可推荐1个候选者(通用或专用);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奖者可推荐1个通用领域候选者;5名及以上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同领域知名专家(与候选者同一法人单位的推荐专家不得超过1人)可联名推荐1个通用领域候选者,不限奖项。
2. 牵头承担抢占科技制高点重大科技任务、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等国家重大科技攻关任务所产出的突出成果,以及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可采取特别推荐,由院机关相关业务主管部门或3家及以上院直属单位联合推荐,作为通用领域或专用领域候选者。
四、提交申报奖项简表
如有通用领域项目申报意向,请与科研规划处联系,并根据申报奖种填写相应的《中国科学院杰出科技成就奖简表》(附件1),于9月30日17:00前将电子版发送至科研规划处联系人邮箱,用于后续评议。简表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及科技敏感信息。
如有专用领域项目申报意向,请与高技术与质量处联系,并于9月30日17:00前通过线下方式提交附件1材料至联系人处。
后续推荐工作将根据上述意向收集情况开展,因此逾期发送的信息表将不予受理。
特别提醒:
(1) 各奖种推荐书见附件2,请有意向申报的团队尽快着手准备。
(2)《中国科学院杰出科技成就奖条例》《中国科学院杰出科技成就奖条例实施细则》:
https://bdp.cas.cn/zcgz/202409/t20240902_5030466.html
(3)中国科学院科技创新发展局关于2026年度中国科学院杰出科技成就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https://bdp.cas.cn/tzgg/202609/t20260924_5121035.html
(4)中国科学院杰出科技成就奖往年获奖情况:
https://www.cas.cn/kxyj/kj/casjc/
联系人:
科研规划处联系人:姚洁,61289,yaojie@issp.ac.cn;
高技术与质量处联系人:杨姣,62313,jyang@hfcas.ac.cn
科研规划处 高技术与质量处
2026年9月28日

通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