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研单元:
中国三峡集团近日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以下简称“国科管系统”)发布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三峡水运新通道数智增效”重点专项2026年度公开竞争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https://service2.most.gov.cn/kjjh_tztg_all/20261105/5932.html),现将有关事项整理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应根据指南方向的研究内容以项目形式组织申报,项目可下设课题。项目应整体申报,并覆盖相应指南方向的全部研究内容和考核指标。项目设1名负责人,每个课题设1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可担任其中1个课题的负责人。
2、项目(课题)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每年用于项目(课题)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3、参与重点专项实施方案或本年度项目指南编制的专家,原则上不得申报项目(课题)。
4、项目(课题)负责人和参与者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二、申报书要求
1、项目的牵头单位应与所有参与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明确各单位任务分工、考核指标、经费分配、知识产权归属等;项目负责人、课题负责人应在联合申报协议上签字,协议签署时间应明确体现。
2、项目(课题)牵头单位、项目(课题)负责人应签署诚信承诺书,并严格遵守承诺。
3、项目(课题)负责人为受聘于内地单位的外籍人员或港澳台居民的,聘用期应覆盖所申报项目(课题)的执行期,并应提供相应聘用材料。其中,全职受聘人员应由内地聘用单位提供全职聘用的有效材料,非全职受聘人员应由所有受聘单位同时提供聘用的有效材料。
4、项目其他来源资金与中央财政资金投入比例应满足指南要求,明确其他来源资金投入方式,提供承诺函、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5、项目牵头单位、课题承担单位应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32号)、《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5〕2号)等相关文件的具体要求,遵循“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结合项目承担单位现有基础及支撑条件,根据项目(课题)任务目标的实际需要,科学合理、实事求是编制项目(课题)预算,包括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和其他来源资金。
6、申报书中不得出现任何违反法律法规或含有涉密信息、敏感信息的内容。
7、项目(课题)的牵头单位及所有参与单位要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等要求,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杜绝夸大不实,严禁弄虚作假。
三、限项要求
(一)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课题)负责人限申报1个项目(课题),项目(课题)负责人、项目骨干的申报项目(课题)和在研项目(课题)总数不得超过2个。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有关类型项目实施联合限项,按照《科技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自然科学基金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统筹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立项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科办资〔2022〕107号)要求,对项目(课题)负责人等人员进行联合审查,科研人员同期申请和承担的项目(课题)数原则上不得超过2个。中国科学院抢占科技制高点GJ专项、国家实验室专项等纳入限项范围。当年结题的项目(课题)不计入统计范围。
(二)对于通过弄虚作假、故意隐瞒等违法违规手段,恶意规避联合限项并通过审查的,按照《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调查处理规定》(科学技术部令第24号)有关规定处理。
(三)在研项目(课题)负责人和项目(课题)骨干不得因申报新项目而退出在研项目;在研项目(课题)负责人和项目(课题)骨干退出项目研发团队后,在原项目执行期内原则上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新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
四、申报程序
申报项目均采用一轮申报的程序,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1、网上填报。项目牵头单位根据指南相关申报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以下简称“国科管系统”)填写并提交项目申报书,申报书中所需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网上填报的申报书将作为后续形式审查和项目评审工作的依据。
2、形式审查。专业机构将对申报书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要点附于重点专项的申报指南后。
五、咨询方式
1、技术咨询电话及邮箱:
010-58882999(中继线),program@istic.ac.cn
2、业务咨询电话:
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331097,027-85086479,咨询服务时间:工作日9:00-17:00。
六、申报时间要求
1、国科管系统填报申报书时间:2026年11月11日8:00—12月30日16:00
2、申报意向调查表(附件1)报送科研处时间:2026年12月9日前
3、一般科研项目申报审批表(附件2)报送科研处时间:2026年12月9日前
七、其他
由于科技部申报指南文本要求不得网上转载发布,可以自行登录国科管系统(https://service.most.gov.cn/)-公开公示-申报指南下载,或者联系科研规划处获取。请有意向申报的单元和个人提前联系科研规划处,以便做好相关组织服务工作。
联系人:方秀芬,65591821,fangxf@hfcas.ac.cn,企业微信
科研规划处
2026年11月6日
2、一般科研项目申报审批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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