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中科院合肥研究院信息公开工作2021年度报告

中科院合肥研究院信息公开工作2021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国科学院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现发布《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信息公开工作2021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日期为202111日至12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合肥研究院认真贯彻国家和中科院关于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继续执行相关条例和规定,全面贯彻落实院有关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精神,加强制度建设和基础建设,修订和完善了合肥研究院信息公开流程和程序,不断加强主动公开工作,并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中科院合肥研究院网站主动公开信息2175条,包括科学研究、人事人才、国际合作、科学普及等信息;通过官方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等不同渠道和方式主动公开信息200余条。 

  三、收到和处理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1年,收到1次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为普通公民。按照国家及中科院相关规定,其申请获取的信息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或不需公开的其他信息,因此不予公开告知。 

  四、因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没有发生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信息公开的内容方面,基本依照有关规定要求开展,内容方面有所增加,但是面对公众的关注和要求,还需要进一步充实丰富。2022年将综合运用各种信息公开的平台和渠道,进一步加大信息主动公开的力度,规范审核发布流程,做到信息公开安全、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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